當一家公司營運不善、負債累累,董監事還藉員工加薪之名變相自肥。看到這種財報,小股東們能怎麼辦?有能力就解善董監事,不然就是換一家公司投資。同樣的狀況不就正發生在台灣政府,這種事有甚麼好討論的,既得利益者是無恥的、不會幫一般民眾發聲。只能靠換人了。
尼斯 wrote:看來你們是完全不懂,...(恕刪) 還是發包,頂多就找些對該領域專精的教授、學者來一起研究而已。您該不會以為現在還跟以前一樣都由政府統籌吧...這樣說好了,現在政府的立場就是跑些行政工作+當評審,案子丟出來讓廠商標,之後怎設計怎做主導的是廠商不是政府...雖然很多得標的廠商背後都有政府背景...而這種情況也是讓現在許多工程品質不一的最大殺手!舉個例,我最近作的交通部公車案子,政府單位的發包人員就只會跑行政流程+公文之類的,程式不會寫也看不懂,相關的硬體或者通訊規範什麼的他也不懂,懂的是那些請來的教授、學者,但這些人只有設計階段會出現。所以廠商只需要在設計階段處理好教授、學者,之後實作部分偷工減料根本沒人會發現,因為最終驗收通常只有政府機關的發包人員。發包人員根本不懂,他只要看到成果跟設計階段說的差不多就好,但硬體用爛一點的他不懂,程式有BUG他也不懂!廠商因此有很多操作空間。恩....好像說太多了 被我長官看到我就死了..
時光旅者 wrote:有些工作真的不給錢也...(恕刪) 像台北市議員月薪40萬.1.助理一區2個 4個人,司機1個,研究室1個.共6人一個月月薪3萬,這樣要18萬元.2.各區一個服務處算月租3萬,共6萬.3.水電,電話,冷氣,茶水費用,一個月算2萬.4.一個月的紅包白包,算5萬.5.交際費用一個月9萬.還很多沒算的這樣就要40萬了.......那做這個議員真的是為了全體台北市民之利益?賠錢也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