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rote:nownews
美國聯邦調查局於是透過派駐香港的探員,檢附具體犯罪事證資料,於99年9月間轉向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尋求合作共同偵辦
刑事局國際科會同科技犯罪防治中心科技人員,歷經兩個多月調查,掌握中美雙籍郭嫌架設在臺北市大安區主機的處所,每隔一個月,郭嫌就將電腦IP網址轉接,以美洲、歐洲及澳洲為跳板,最後再轉回臺灣,藉由電腦網路散佈兒童色情圖像的具體事證,同時美國聯邦調查局也掌握喬治的據點,在99年12月3日臺美兩地同步行動,分別將喬治及郭嫌查獲到案
原文網址: 兒童色情網站藏身台北夜店 刑事局、FBI聯手抓人 | 社會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1/03/138-2678924.htm#ixzz1A0R1zpMm
搞清楚, 少來這一套理盲又濫情
這不是FBI來台灣抓人好嗎
是FBI查到人在台灣, 來信請台灣警方合作協助調查跨國犯罪
這人也不是架設一般色情網站, 是兒童色情網站, 還協助仲介背後都是黑幫的兒童性交易
這是國際社會上公認的重罪
我們搞到要靠外國人幫忙抓也夠丟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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