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thyst_love wrote:當新聞也要在乎收視率的時候 就已經是沈淪的開始了 我以為媒體應該追蹤: 為何受害人家屬報案這麼久卻沒有下文? 警方吃案嗎? 找一位法律專家告訴觀眾 : 這群惡少凌虐人又po網, 已經觸犯了哪些法律 ? 會有何下場 ?持續追蹤偵辦進度或是發掘其他類似受害案件,喚起大眾關注, 對政府及警方形成壓力,這才是媒體「警示」、「監督」的基本功能, 不是嗎?我們需要的不該是: 只能跟一般觀眾一樣「看熱鬧」的媒體;更需要能替觀眾「做點事情」的媒體 ,不然的話, 大家關掉電視上網看YouTube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