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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老闆們! 要如何處理這種事??

只有一桌~還沒收錢
表示真的很不專心
不過如果平常是不錯的員工
那應該各退一步
就是各負擔一半
比較合理!
.......................................................

ihehonohjheohohoewh0hqohorq
老闆,你第一天當老闆?
薪水一毛都不能扣,
你當初有簽任用合約?
有簽應收未收要她賠錢?


方法1:漏收的錢就當資遣費,他上個月的薪水全部給,一毛都不能扣。
方法2:和他說下次再犯就要扣薪水,並且白紙黑字寫下來,他上個月的薪水全部給,一毛都不能扣。
方法3:薪水全部給他,在和他說應收未收公司和他各負擔一半,再拿一半的錢回來,你開公司沒賺錢?全賠哩!
一半你也要明確算出來為何一半,出納、收銀、老闆通通沒責任,有責任的通通要分擔這份錢,
對方可以拒絕你的賠款請求,對方主張沒簽過約,很抱歉,薪水全部給他+資遣費,
事後再找出相關成本事後再向他求償。

你的方法被告上勞工局保證你罰款比一頓還多,
然後你還是要付給全額薪水+利息,
你還要能舉證你沒收到錢,有客人來吃,帳簿哩、發票哩、監視器哩、進貨單哩,
你還要算出這一頓的成本,你最多只能求償損失,不是售價你懂了嗎?
開始祈禱妳們家妹妹沒上01看到這篇。


=========================
老闆對了,剛剛漏打了一段,
如果工讀生上01,
PO出事情來龍去脈,還有店名,
01網友會討伐你還是工讀生?

你都已經扣錢了,你已經輸一半了,
現在只能全付,不能再追究他的問題了,
頂多包紅包+請他回家吃自己,
你已經理虧了,自己去勞工局查會被罰多少,
我也自己開過公司,老闆又不是沒賺錢,這一餐成本是整個月利潤的幾%?
你扣了工讀生薪水的幾%?
綠手指

跑龍套也要找些專業的 wrote:
我以前在市場賣東西為...(恕刪)


所以這個老闆的"坎站"就只能在市場賣東西 不是嗎?

只能說你這樣會做生意的好員工 遇到觀念不一樣的老闆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很多餐廳的外場 就包刮收銀了

所以說閉店之後 收銀員那欄是空著的

因為有的時候 根本沒客人要結帳 但外場卻忙的昏天地暗

收銀員就要下來幫忙出餐 所以說這是不一定的

有做過服務生 或是開過餐廳的 應該都很了解

哇~~沒想到才短短幾個小時就這麼多"老闆們"回覆了!!! 先謝謝各位的意見!!

其實這種事誰也不願意! 畢竟現在小店經營著實不容易!!
所以本店是由外場人員收錢! 之前開會也都談過,少收錢要罰錢! 大家都同意!
而且是員工們叫我要定規則! 說這樣他們才會了解~~
但這種錯誤會發生真的也是................
所以從頭到尾我就打算著一人一半好了!!
但因為這位員工說有印象看過這些客人,所以我就先暫時保留這些金額!!
但當月薪水有先清楚給她了!!

說真的~~面對勞基法!!有時真的會覺得立法的人一定沒有當過老闆或是沒有去工作過!!
很多方面和事實並無法公平公正~
員工只要面對一個老闆!
但老闆要面對許多員工~~有時發生的問題真的是很傻眼..............
而且處理時要面面俱到~
不能這個有~那個沒有而讓其他員工說話!!
頭很痛呀~~~給人家錢! 又要自己賠錢!!



sam1232 wrote:
白紙黑字寫清楚比較好...(恕刪)

另外我比較好奇的是~
這位大大說的跟賣場收銀人員或是銀行櫃檯人員一樣,點錯金額自己補足差額,這樣跟法規有衝突嗎??
不然我也要去做收錢的了!!
反正老闆賠一半! 這一半我就收下了!!
這樣不是很怪??

所以本店是由外場人員收錢! 之前開會也都談過,少收錢要罰錢! 大家都同意!
那多收錢會分大家嗎?如果是不對稱,
很抱歉,勞基法就是為了保障勞工,對付包贏不包輸的老闆,
覺得勞基法對老闆太差,對勞工太好,請來當勞工朋友,勞基法會幫你固的好好的,
沒收錢的要補錢那你要算出成本,再依據每個人的比例去攤提,
正確的算法:成本*工讀生所需的負擔的責任百分比,且不能預扣,
要算出損失,在要求員工賠償,員工還可以不給你,叫你打官司來討,
民事官司的訴訟費+律師費划算嗎?


說真的~~面對勞基法!!有時真的會覺得立法的人一定沒有當過老闆或是沒有去工作過!!
很多方面和事實並無法公平公正~
員工只要面對一個老闆!

老闆的氣度決定一家公司的...
你包贏不包輸,工讀生一個月賺你多少?你一個月賺多少?
想一想現在的M型社會老闆賺的多還是員工,
今天公司大賺你會分紅給工讀生嗎?
今天公司賠錢你會叫工讀生賠錢嗎?
今天你領的比工讀生少嗎?
你是老闆就是要承擔盈虧,


所以我就先暫時保留這些金額!!
但當月薪水有先清楚給她了!!

到底有沒有扣員工薪水,有保留報上勞工局,你犯行明確,單子很快就可以開了,


另外我比較好奇的是~
這位大大說的跟賣場收銀人員或是銀行櫃檯人員一樣,點錯金額自己補足差額,這樣跟法規有衝突嗎??

這兩個完全不同的CASE你在比較啥?
你去ATM領錢,少領了可以再去要嗎?當然可以!
你去ATM領錢,多領了銀行可以追討嗎?當然可以!追不回來銀行賠,
如果是櫃檯的話又不一樣,一般都是員工全賠,
客人沒付錢你可以追討嗎?當然可以!只是你要有錄影,找到客人是誰,
講難聽一點,銀行有本錢和員工打官司,你有本錢和勞工局打官司嗎?
看清楚是【勞工局】,不是工讀生,工讀生只要打電話就夠了,積欠的錢【勞工局】會依狀況先行墊付,
回頭先開你罰單再像你要薪水,你可以去電各縣市勞工局詢問,
有任職過上市公司大概都會先上幾天法規的課程,
我是很多年前任職過,先和你說勞工的權力、各類相關法規宣導、公司的工安等宣導、長官介紹,
我想勞工的保障只會越來越好,不會越來越差,

說個殘忍一點的,你所有的規定都有依據法規嗎?
營業稅、發票、廚房衛生、員工的勞健保、依據勞基法超時加班費、最低薪資、消檢、法定傳染病定期檢查,
我想小本經營能通通都合乎法規的公司幾乎不可能經營成功,被離職員工檢舉一下,不太好呀,
商人以和為貴,認賠殺出巴,誰叫你預扣了薪水。
綠手指

styxking wrote:
所以這個老闆的"坎站"就只能在市場賣東西 不是嗎?

只能說你這樣會做生意的好員工 遇到觀念不一樣的老闆

坎站喔..如果說賺錢..她賺的實在很多
在台北市房屋都是2~3000萬一間一間買
只不過對親友實在不怎麼厚道啊..
跑龍套也要找些專業的 wrote:
坎站喔..如果說賺錢...(恕刪)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他贏了

我輸了

原來要像他那樣 才能成功 我懂了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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