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文章內容有提到股權轉讓,如果這方面商業局有公文的話,他們是會副本給消防局,而消防局收到公文後會叫轄區分隊去看看,但如果使用面積未達標準,除非用途特殊,消防局並不會有要求該場所設置消防防設備,檢修申報等
我上次遇到的推銷員 是直接跟我說XXX分隊的大隊長是他們股東而我現在代申報公司的股東 也是XXXX大隊長所以到是沒被找麻煩小工廠還好 位於工業區內 每半年就要申報一次 (要由賣消防器材的公司幫你寫 每次6000)消防器材損壞 更新費用另計看開一點 這就是白道規費 不然一切照消防法規來 整死你不過貴公司是應該是合法立案的因為我上次跟勞工局的稽查員問 隔壁XXX工廠已經倒閉 不過常常有人出入 也在出貨你們也會過去稽查嗎??得到的回答是: 那些地下工廠 不屬於他們的管轄所以在台灣 地下工廠可以獲得較多的 優惠 EX:不用汙水處理 不用工安、消防安檢 不需要任何證照 也不需要繳稅....等而且沒有權責單位 三不管地帶 要作啥就作啥 被找麻煩 換殼再來
calvinko wrote:我上次遇到的推銷員 ...(恕刪) 依法規定公務員不可以兼職但是私人投資理財並無受限..不過像是這種業務相關的..圈內聰明人應該會選擇避嫌或是掩飾得很好有可能是業務員騙客戶不懂..用義消大隊長來指鹿為馬對不懂的客戶誘騙恫嚇..如果真是消防局的某大隊長恭喜你~可以錄那個業務員的音.蒐集資料直接去消防局政風室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