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

為了三本漫畫上銬,會不會有點超過阿!!!!!


luc wrote:
這個女生三本漫畫借了一年
漫畫店又找不到人
難道不是影響其他消費者的權益嗎?
該店是要賺錢的
你這套漫畫少了三本
看起來不連續
消費者就跑去別的店租了
商家的損失誰來負責?
...(恕刪)


租書時有沒押金或押證件?
有沒留下電話手機等資料?
老闆真的用很多方式都連繫不上租書人嗎?

你怎知三本漫畫是同一套呢?
新聞有說嗎?

朋友欠你多少錢超1年不還你會上法院告他侵占?
1千? 2千? 5千?
唉~~警察真無辜!!!
借書不還被告侵占
檢察官屢傳不到被通緝
警察只知道她是侵占通緝犯依法上銬
卻被媒體斷章取義後,讓人在這邊罵警察
應該怪誰呢??

小弟朋友住的大樓最近發生一件事,
A買了一戶及一個車位從沒去住用來投資,
B也買了一戶及在A旁的車位,B最近買了台R8
停車時總是停在兩個車位中間(亂停車),
A有次發現了,不找管委會或是管理室協調,
直接告B竊佔,警察為了不浪費社會資源,
居中請該大樓管委會處理,結果還讓A投訴
唉~~要怪就怪那些小題大作的人,
有些人就是見警必罵~~

三本漫畫的價錢比起我們不知不覺被特定人士黑掉的錢少太多了

一堆事後諸葛........

警察為了自身的安全
上銬沒什麼錯啊

誰知道那位小姐身上有沒有刀子之類的東西?
會不會突然抓狂?

到時員警受傷
又有人會酸警察便宜行事,不尊重自己生命....
rexjian wrote:
租書時有沒押金或押證...(恕刪)

這個女生是漫畫店的朋友或同事嗎?
把錢借給朋友是因為友情和認識
漫畫店和顧客的借書行為是建立在這種關係上嗎?
就算是普通朋友好了
借了錢一年不還
不會影響友情嗎?
而且在你眼中找不到這個女生
是漫畫店的責任啊?
漫畫店不是用法律途徑找到了嗎?
再說
如果三本書不是同一套
那就有可能影響到兩套或三套漫畫了
那影響不是更大嗎?
而且比忘了更慘
她說是根本弄丟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07/143/2iik3.html
弄丟了還裝沒這回事
這樣有道理嗎?

灣仔榔頭 wrote:
看新聞上,那位可愛年...(恕刪)



活該死好
想說只是區區三本書而已
所以擺爛不理會租書店
想說根本不會怎麼樣

再來就是自己也不關心檢察官的發來的傳票
最好是說自己沒有收到
那麼家人應該也會收到
不然當地管區也會送達戶籍地
chiang:啊勒,我又不是包青天,我怎麼幫你處理啦

n3688 wrote:
一堆事後諸葛.......(恕刪)


如果警察被女生攻擊逃跑,不難想像會有立委出來質詢警方無能連個弱女子都制服不了。
結論就是千錯萬錯都是警方的錯~~
台灣警察就是專挑軟柿子吃
那麼多重大刑案不去抓
只會去抓一個在速食店打工的二十幾歲正妹
宋太宗訓示公務員:「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瀟湘夜雨^^ wrote:
台灣警察就是專挑軟柿...(恕刪)

你的簽名檔說反韓不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原來是一竿子打翻台灣警察啊!
風流浪子西門慶 wrote:
活該死好

想說只是區區三本書而已

所以擺爛不理會租書店

想說根本不會怎麼樣



再來就是自己也不關心檢察官的發來的傳票

最好是說自己沒有收到

那麼家人應該也會收到

不然當地管區也會送達戶籍地

+1
最討厭這種自私自利對別人的事物都不在乎的人
管她長得可不可愛
罪有應得啦!

給認真的警察拍拍手
  • 2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