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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錢的最貴

很好奇

要怎麼證明是硬上的或者是你情我願捏

普隆共 wrote:
還約去河濱公園談判...(恕刪)

一堆亂建議,交給專業的來,我只要有空每天都會經過河濱公園去練單車,所以我建議你朋友騎單車赴約,萬一有什麼不對勁,立刻跨上鐵馬混入一群單車族之中從河濱單車道澇跑,這樣對方就沒辦法追了

不破關不睡覺 wrote:
很好奇要怎麼證明是硬...(恕刪)


剛剛已經有人說啦...通聯紀錄是一個方式...

還有雙方的陳述也是一個依據...

說謊沒這麼容易...
資訊到彩妝的叛逃...
放進去已經是不爭的事實了,
B又凹說是A硬上,
除非A能拿出證據證明是兩廂情願,
不然, 99.9%的機會死定了
現在的社會~~~~好可怕~~~~人心阿..........在改變...........以後會不會人與人之間更難信任........
普隆共 wrote:
不用錢的最貴..我同...(恕刪)


男未婚女未嫁..除非女方告你性侵..不然C也只不過是隨時都會被B踢走的男人而已!
那男的又如何談判什麼?
記得帶人一起去..最好攀親朋好友關係找個條子陪他去!
順便帶錄音筆!
調通話紀錄吧
如果雙方來電密切
又怎能證明是硬來的
更新

回覆樓上大大
這真的是我同事出的包啦~
人高有臉蛋(像羅x祥)~就是這樣的有福利....

回正題
目前已向警方備案(警方也說C男跟B女並不是夫妻;所以不需理會)
另外就像各位說的
目前已發訊給C男

不會再接他任何電話
公司電話也錄音
如有任何疑問請直接向警方提告

到現在...電話沒打了
公司電話..尚未接到騷擾

謝謝各位
普隆共 wrote:
不用錢的最貴..我同...(恕刪)


去河濱會不會被人掛掉阿...

討論一個合適的地點,再商量吧 我看賠錢了事最快了 他活該 誰叫小頭作怪忍不住 有男友還上~

沒事最好 有事弄上法院 我看你朋友也吃不消 找麻煩就為了3-5秒爽快 花錢喝茶還簡單多了

普隆共 wrote:
不用錢的最貴..我同...(恕刪)


只是男女朋友,法律上又沒有名份,不鳥他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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