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我錯了.....但警方這樣就對嗎?


qalex wrote:
先自首我做了一件蠢事...(恕刪)


就說現在辦事是,法,理,情~~倒過來!!
凡事都先開單再說!
要解釋~那都是事後的事了!!
xuale wrote:
當時處理方式有:

1.打電話叫朋友來幫開車去報案

2.車子鎖上~打電話報警~警察來~跟他說明情況

3.請朋友到警局報案再一起到現場看~

我也感覺樓主似乎被警察"陰"了!

雖說樓主有喝酒,但他也知道酒後不能開車
所以將車停路邊,雖然停的地方也是有錯...

而當時警察發現樓主車門被打開、東西被偷
怎麼不會主動協助呼叫警察來辦理偵查竊盜案?
就算非關他的職權,至少也借個電話給樓主報警嘛~

我個人也覺得這個警察的心態很可議!!!

台灣很多警察只會欺負善良百姓而已...
「如果對喜歡的事情,沒有辦法放棄,那就要更努力地,讓別人看到自己的存在。」- 逆光飛翔
法理不外乎人情~
我只能說警察這種執法方式~雖有爭議.但是在法理上是絕對站得住腳的!
畢竟樓主很明確的就是有"酒後駕車的情形".....
不過在人情義理上就很大的商確空間了........

但警察的四大任務~
維持公共秩序、保障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
就文中所述看來員警似乎完全忽略了"促進人民福利"這項了!!!

不過吊扣駕照一年這點真得是很讓人OOXX...樓主~認了吧!!!!

qalex wrote:
便打算開車過去報案(前行約50公尺, 然後又轉小巷, 再右轉小巷, 總距離不到200公尺)


你可以走路過去報案,為何要開車過去報案? 若警察沒開單,反而是失職! 給警察按個"讚"字
為何一開始不就在喝酒之前把車停在停車格~或停車場!!

喝完酒就直接搭小黃回家

現在警察局各項證據都是他有利 妳全盤都錯!!

沒救了!!

qalex wrote:
先自首我做了一件蠢事...(恕刪)


我只能說樓主的行為是人之常情

警察辦案是不近人情...

而且是同個警官處理 沒有同理心




Morgan1130 wrote:
您錯了, 警方並沒有錯, 只是不夠厚道.


+1
依法車輛不可占用公車格吧!!
若發現車上財物失竊,可當場跟警方報案或是打110,移車當然有駕駛行為的事實。
警察就在你旁邊
你有必要開車去警局??

我不太懂~~可能實際狀況跟我想像的不一樣吧~
可以請條子大人,幫忙開車去警局報案嗎,要是警察回你一句為什麼要幫你開車.,就頂他一句因為你是人民的褓母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