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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有關美國簽證的問題

我來談談我的經驗,供您參考
1995年那一年,我被老爸逼去美國...

所以在美國的親戚,就幫我找好學校辦好I-20寄回來
然後我就帶著:
I-20/戶籍謄本/ 退伍令/ 護照(我的戶照有蓋過紐西蘭 日本 新加坡出入關) /銀行存款證明(我的是200萬, 存進去開完證明就可以領出來)

然後就從中部,去台北AIT辦手續
到了那邊,才發現還要先去郵局,匯手續費(那時好像8~900吧??忘了)
進去AIT後...真的是很多人
填表格就慢慢隨著人龍慢慢走

在我之前,我看到一位台大畢業女生..手上還有教授的推薦信!
結果她沒過......

到我時,心情也七上八下..好吧!
過也好.....就可以去美國,還沒去過耶!!
不過也好......就可以跟女友呆在台灣一起!!!

結果,那位移民官就把我資料拿出來看
Q:去美國幹嘛??
a:去唸書....

Q:在美國有沒有親友??
a:沒有(我真該死...我說了謊!)

Q:在美國要住哪裡??
a:我要找公寓住(我又說謊!!住我老哥家)

移民官:下星期來領護照....next

我錯愕.....咿!!這是過了嗎??
喔~下一位推我~你過了....

我就閃了......結果下一週要領護照那天
颱風......

01管理員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記得前年去辦美簽的時候
很順利呀
他也只問去幹嘛跟在台灣的工作
就過啦
我拿的是E1美簽
有些疑問?照理說不給visa的話是直接把護照退回給你,若是把護照收下叫你回去等快遞就是你的visa准了;建議你把護照仔細每頁翻翻看.
AIT的官員很主觀

偶爾蹦出意想不到的問題若沒有回答好

這面試就失敗了…


去年我和我同事一同去美國玩

她結婚 沒什麼問題

我未婚 存款又少 加上我們又是他們敏感的技術人員--護理人員

最擔心的就是我不會通過…


面試官在問我們問題時

好幾次我們二個回答的答案都不一樣

這也讓面試官嚇了一跳

我同事緊張得臉色緊繃

而我是一臉既緊張 又興奮

最後面試官問我是不是第一次去美國

我很開心的說是~

就這樣 面試官祝福我們旅途愉快

簽證便順利的拿到了~


誠實回答 以及當時的神情態度也是佔著很大的因素

說話閃爍其詞

面試官絕對不會同意發簽證的~
很感謝各位夥伴的回應
小弟會將這一篇傳給小弟的朋友看
也會請他們在確定一下是不是有簽證可是沒有去翻到
如果真的是這樣
那就真的糗大了
之前朋友先用觀光簽證進美國
因為I-20的必須要表格指定的時間前一個月才能入境
但是他想早點過去找朋友
之後他拿他已經有的I-20再轉換身份
不過這是有風險存在的
因為你必須要付USD 180元的費用
然後要把你的護照跟I-20寄到轉換的單位
原先他以為很快就好了
沒想到一轉轉了快半年
因為他沒有拿到F-1的VISA
學校也無法接受他的入學
但是保留他的資格
如果不怕麻煩
可以是是這個方法


我想會被拒絕
應該跟這有關吧...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每一位申請商務,觀光或學生簽證前往美國的人都被假設為有移民的企圖,除非申請人證明並非如此。為了取得簽證,申請人必需證明其在台灣有強烈的約束力,能迫使他們在行程結束後離開美國。


有位朋友的女兒是學GOLF的
本想說在台灣讀完高中後.送去美國讀書兼練球
沒想到不曉得什麼原因沒通過美簽
我自己想啦...移民官可能認為他有移民的企圖

Erickson wrote:

(恕刪)

在此提供一個方法
若已有觀光簽證..可用該簽證進到美國
然後找一些公立college的ESL...都是免費的!!!!
缺點是你必須及早排隊申請..因為名額有限..大部分的名額又是以舊生優先


這個方法萬萬不可,尤其是在目前這個狀態下(After 911)
尤其是原po的朋友的女友這麼不擅言詞的情況下,
一到美國海關不就全都露餡了嗎
之前有看到一則新聞,一群英國記者要到美國採訪新聞
也是貪圖方便以觀光名義入境
結果全部被遣返,因為和入境名義不符
被遣返事小,一定會被加以註記,以後要申請再進入美國難度會高上許多
或許有人會以自身經驗說他(她)這樣做也沒事
但是否每個人都這麼好運?

再說說我這次入境的狀況吧,不知是剛好那位海關人員心情不好還是怎樣
這次覺得他們審查又更嚴格一點,多問了一些問題
之前都是遞上文件,按按指紋照個相就了事了
也許是前面那位聽不懂也不會說英文的歐洲少年仔惹的禍吧
要不是在當場有位負責引導的工作人員可以跟他溝通
我想他可能就被滯留在那邊很久或是被遣返了
審查的那位先生問他問題問到快捉狂了

然後到我時先問我第一次到美國嗎
我簽證上面一堆入境章
然後問念多久之類的五四三
問完蓋完指紋照相完本來要遞文件給我了
突然來個回馬槍問我那間學校的
試想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是臨場反應快,夠沉著的人
能編的出什麼好的理由出來嗎?
美國這國家說實在小弟覺得有點怪,不過有一句是一定行的通的
"誠實為上策"
問的問題都如實回答,帶超過一萬美元如實申報,有帶食物也如實申報(不能帶入關的他會沒收,就這樣)
一切照規矩來有時犯點小錯他會覺得不知者無罪勸告一下就好
如果被查到那就是蓄意的...事情可大可小囉

只能說,如果有足夠的現金存款,或是名下有不動產
可以請學校再出示文件(除了I-20之外,要先跟學校說明事由請他們協助)
如果是說工作不需用到英文,可以回答個人覺得那個增進英文能力最有效率的方式
如果再不行,就只好以觀光探視男朋友的名義申請B-1啦......

另外有個疑問是,持B-1入境,要到ESL上課那應該是要有F-1身份(或是F-2,J-2吧)
公立學校會讓持觀光簽證的人去上課嗎?非常懷疑

再者,大大可不可以提供是那一州的福利啊
我們這裡都要付錢...還貴的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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