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la wrote:這種案子那來的公設律...(恕刪) 和不和解是個人權益及自由, 跟警察沒關係吧!而且成案對交警來說, 並沒有壓力, 並不是刑事案件。第一段我絕對認同第二段方面 以自己看到的歷來經驗 我不清楚成案不成案對他有什麼影響但是 事實上的確如部份人所說....至於為什麼要這樣 老實說 我還蠻想知道..
無所事事吃飽睡 wrote:但是什麼有牌流氓這多久的梗你遇到危難見到警察還不是哭的梨花帶淚~ 是很久的梗但是很無奈這依然是事實"你遇到危難見到警察還不是哭的梨花帶淚~"這才是老梗了只因為納稅人遇到危難需要求助警察所以警察領納稅人薪水還打混摸魚做奸犯科耍流氓是合理的囉?
CHARLY168 wrote:我站在旁邊看裝我的人在冰敷肋骨...(恕刪) 看到這句聯想到屍袋...想說你還活著呀...愣了一下...Viscount wrote:條子好說歹說、明示暗...(恕刪) 認同你說的...但是往好處想...警方是希望以和為貴吧?我以前常被撞...都和解了事...被撞習慣了...
CHARLY168 wrote:警察沒有對我說,我被...(恕刪) 小弟上次被撞... 警察也是這麼跟對方說... 因為受傷在地上打滾的是對方....還流了滿地的液體.... 本來我還以為是血哩... 結果是嚇出尿來
感謝大家的意見!剛好早上看到這則電視新聞!60噸吊車撞公車 4死xxxxx有感而發,按照前幾位大大的理論,那麼那一整台公車包含乘客不就都準備被吊車司機告 "過失傷害罪", 害他撞到公車!不過, 吊車司機好像沒受傷!
zola wrote:而且成案對交警來說, 並沒有壓力, 並不是刑事案件。...(恕刪) 車禍有人受傷好像就是刑事案件吧.....只是沒有破案壓力....不管對錯....受傷的人的確有權利提告......只是檢察官或法官那關不一定會過而已...如果你沒受傷.....警察這樣處理是正常的....如果你也受傷...那就有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