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e5136 wrote:
台灣不是零體罰,那零體罰怎會害死台灣人?
立法院院會昨天(95/12/12)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明文禁止學校體罰學生,避免造成學生身心侵害,並對學生受教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遭受侵害時,賦予救濟管道。換言之,即使只是打手心,今後都將不再是老師的正當教育手段。
立院審議「反體罰條款」,經過長達一年二個月的討論,昨天終於完成三讀修法,這將使得我國成為全世界第一百零九個禁止校園體罰的國度。
現行「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二項僅規定,國家應保障學生「學習權」與「受教育權」,經昨修正後增加「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並增訂「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等文字,也就是所謂的「反體罰條款」。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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