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大陸人要不要賠還是小事,因為國賠法第15條有規定外國人適用原則真正該考慮的問題為何要國賠國賠顧名思義就是國家做錯事因故賠償當事人這一次蘇花公坍方導致人員死傷請問政府錯在哪如果政府真的有錯才有討論國賠的必要不要再把國賠當作是"慰問金"再發放了那些都是納稅人的錢阿
wieter wrote:不要再把國賠當作是"慰問金"再發放了...(恕刪) 我認為台灣應該出個國家慰問金法,不然每次天災來就說國賠國賠,國家哪裡做錯事要賠。否則小林村也能國賠,以前在台灣任何公路上被落石砸中的,被土石流沖走的,通通也能國賠。wieter wrote:台灣地區有超過七百萬人贊成對內地同胞"國賠"...(恕刪) 請問大大七百萬的數據哪兒來的。如果少數服從多數,順便請立委把國賠法刪掉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