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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肇事的新聞已不再是新聞,但如果請政府單位立法開罰搶黃燈的可行性呢?

我被開過一張單...

黃燈亮起時,我已經通過停止線,我車開到對面車道時(黃燈還亮著)

横向的人行燈也是紅的禁止通行,結果有一個人衝出來,我停下來讓他過.....

等他走完,横向號誌變綠燈,我想說我前輪壓在班馬線上,擋到人走路..往前開..

這時條子跳出來說我闖紅燈....我說是黄燈(我想的是黄燈加速通過),為了讓行人通過,才變紅燈不能全怪我....

他根本不鳥我,開了一張2700的單給我,

我去申訴...回覆我的內容大致如下:

黄燈快速通過的法規己改成,看到黃燈亮就要準備停止,不管有沒有過線........

我又打電話去問:承辦人說我的CASE是算闖行人穿越道,他要我以後只要亮紅燈...

就不要動,停在班馬線上就對了!!我又問他:可是我停在那裡會影响到其他人車的通行!

一樣又回我:反正不要移動你的車子就對了,你這次剛好被捉到算你倒楣><

(心裡的小惡魔想的是:早知道就不要讓什麼行人,和計程車一樣衝過就好了!!唉...這想法應該是錯的><不要學啦!!)

ppdd777 wrote:
下面這個影片, 其實已經有很多血淋淋的事件了, 學不來也沒辦法, 以後自己小心點...
...(恕刪)


如果闖了沒事,被警察偷拍下來,還會罵警察怎麼只會抓這種違規。
闖紅燈的人要死自己去找地方死一死,別害人背一條過失傷害/過失致死
大燕麥片吃起來都黏黏稠稠、沒有味道:(

jackual0612 wrote:
黃燈的定義是在於 如果已超過停止線請加速通過 但如果未超過停止線 請煞車...(恕刪)

不對喔
黃燈的作用是紅燈預告。
如果你看到黃燈時,沒有辦法和緩的在白線前停下,就要加速通過。

orea2007 wrote:
如果你看到黃燈時,沒有辦法和緩的在白線前停下,就要加速通過



嗯阿~硬要煞停
只會造成更大的傷害
鐘樓怪客 wrote:
http://tw....(恕刪)

看到黃燈就開始減速比較安全,
不管是快接近還是已經超過停止線,
我相信要快要慢都可以控制,
只是還是有人要耍白爛,
所以就算是反向綠燈的人自己也要注意,
為了避免有人耍白爛,
還是先注意左右有無來車,
沒有安全之虞再行走或騎行。
chiang:不要再嘴砲了... XD。

Kinomoto wrote:
可以看到一大堆機車騎到公車專用道甚至是快車道上面了...(恕刪)

這時候如果警察照相舉發的話

一定又一堆人出來哭爸哭母了
yatungj wrote:
我被開過一張單......(恕刪)

你得到的解釋是錯的,但被開單沒錯。
因為你必須在紅燈亮起前通過停止線及行人穿越道,而不只是停止線。
很多人都忽略行人穿越道的部分。
當然,有些地方的停止線距離行人穿越道很遠,這很討厭,我覺得應該算是規劃不良。
我只想政府單位立法闖紅燈者(有證人警察也開單了)
發生車禍不得告過失傷害, 否則檢察官自動提起公訴誣告罪
Jason Chen @Taiwan

瑪爾特 wrote:
你得到的解釋是錯的,...(恕刪)


不知道吔!就覺得和以前考照的規則不一樣!

對方說,黃燈亮起就是準備停車,不管過不過停止線???

中華民國的交通法規...有時怪怪的可能連條子都搞不清楚吧!!

yatungj wrote:
我被開過一張單......(恕刪)

這時候
行車記錄器就很重要了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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