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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急煞停車載客後面追撞怎辦


歡樂柴犬 wrote:
樓主的問題我不曉得誰...(恕刪)
犬大感謝啦 只是差點撞上,太突然了

pskino10 wrote:
有安全距離是不會撞上...(恕刪)

沒有錯

三貓之僕 wrote:
對旁邊的機車來說,很...(恕刪)

因為騎機車的都很神勇

每個都想衝第一

taualues wrote:
若路上前方小黃為載客會突然緊急剎車靠邊,這時後方汽、機車輛有維持安全距離仍撞上誰的錯勒


如果有行車記錄器或其他目擊証人可以證明是計程車任意變換車道再急踩煞車要載客進而造成旁邊車道或靠路邊騎的機車等正常行駛車輛追撞,那該司機被以公共危險罪起訴的可能性非常高,其必需負起絕大多數的肇事責任。

但若是原本就跟在計程車後方的車輛追撞上去,誠如其他網友講的那一定會有相當高的肇事責任。
法律的思維是
有維持安全距離就不會撞上...
所以後車也要負責

不過立法當初
沒想過現在會有這麼多殘障愛大轉灣急煞
結論就是
沒有證據就自己認了吧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現在小黃都是開在兩線道的中間....

這樣子騎機車是要怎麼跟他保持安全距離???

不相信的話,就去台北市中山南北路走一遍就知道了...

機車道就只有兩線...

要應付一堆停在飯店門口的遊覽車

要注意一堆準備靠站的公車

要看著在兩線道切來換去的小黃

要閃開停在紅線上然後打著雙黃燈的自小客車

最後還得小心要右轉卻必須停下來等一兩個行人慢慢散步過去的車輛..(旁邊的地下道看起來裝飾用的)

當然也要躲避一樣是騎著機車的...

只要一不小心從後面撞上去,通通都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唉,那每天大概都要AM7:30出門才行....

而上層的高官卻都享受著專人開道的服務,一點也感受不到市井小民的痛苦~
~
小黃急切造成追撞…沒有其他證據的狀況下,比較簡單就是看撞擊點!

1.撞到車尾:不用爭了…後車100%肇責。
2.撞到車側:小黃的責任。(如果照樓主的圖片,這種算是小黃的錯)


安全距離的定義應該不包含變換車道吧?
如果也包含隔壁車道的話, 那大家 超車/變換車道 也不必打方向燈了,
反正被追撞都一律是後面的錯....又何必多此一舉去提醒後方來車?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taualues wrote:
小弟新手請問一下行車...(恕刪)



您說的這種情況 小弟不巧正好遇過

小黃為了載客人就直接往人行道這邊的方向急切進來

安全距離也沒用 小弟就馬上飛了出去

事後條子來測量 雖然是我撞到對方 但還是歸責到對方身上

通常這種急切的大多都是自身沒有去注意到側邊的車子 很容易被歸責
假設是超車後急切右側的怎麼算?這種我覺得更防不勝防,偏偏馬路上又一堆這樣很隨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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