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樂柴犬 wrote:犬大感謝啦 只是差點撞上,太突然了
樓主的問題我不曉得誰...(恕刪)
taualues wrote:
若路上前方小黃為載客會突然緊急剎車靠邊,這時後方汽、機車輛有維持安全距離仍撞上誰的錯勒
如果有行車記錄器或其他目擊証人可以證明是計程車任意變換車道再急踩煞車要載客進而造成旁邊車道或靠路邊騎的機車等正常行駛車輛追撞,那該司機被以公共危險罪起訴的可能性非常高,其必需負起絕大多數的肇事責任。
但若是原本就跟在計程車後方的車輛追撞上去,誠如其他網友講的那一定會有相當高的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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