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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何說服對方家長將自己的掌上明珠託付給我

訂婚+1票

只需要簡簡單單一個儀式,不用花大錢請客
只請女方親友(好像訂婚的錢應該是女方出??)

這樣,對方的父母才會相信,你真的有照顧他們女兒的誠意



沒有任何父母會同意讓女兒給人白睡。
你想想未來你女兒的男朋友以『沒錢』為由不想先結婚,可又要你女兒跟他同居,你心裡的感受?

可以的話先訂婚,非要入籍不可就公證,請求岳父母大人准許在你經濟能力許可時再補儀式宴客。

另外樓主說父母家就在步行五分鐘的路程,那麼樓主父母是否也住在哪邊?
樓主父母有『就近監視』的話,對於還沒結婚就跑去和你同居的女友會怎麼想?
是否以後會覺得這個女孩很隨便不同意你娶她,或婚後對你老婆多所挑剔生活不和諧?

現在年輕人開放什麼都無所謂,但遇到長輩還是要收歛做做樣子的。
去辦個良民證也不錯~~~到警察局辦~~~只要沒犯過法好像都可以辦良民證~~~
這不錯吧~~~
我已身為人父也有個寶貝女兒

只有結婚我才可能把女兒交給別人

不管女兒是否成年這是身為父母的一種責任

現在你和你女友再怎麼相愛

就算有結婚的打算

只要還沒結婚說變就變的例子也是有一堆

雖然現在的離婚率高但是婚姻畢境還是現代社會制度的一種保障

你現在說吵架時你會自已回家

可是在氣頭上如果又吵不贏時會怎麼作恐怕又是另一回事

就算你自已跑回家你父母又會怎麼看待你女友(你女友好兇真要娶回家還是考慮一下)

你怕你女友以後吃苦難道她的父母就不怕嗎

這多半只是藉口吧

真正成了夫妻之後就算一起吃苦我想你女友的父母也沒什麼話好說

如果只是單純為了要"省錢"而要求同居

這個理由恐怕難以說服別人
不肯答應
就先讓女友先在外租屋
至少你還可以去找她
也不會跟家起衝突
再來就開始累積存款
省吃檢用存娶親的錢
三年存百萬根本不是難事!!
給對方幸福是要能說的出做得到的
不是只有嘴上說說我愛你而已!!
絕對不可能答應你
還沒結婚女方家長絕對不會答應她跟你同居
如果是我女兒為了省錢跟他男朋友同住在一個屋簷下
我寧願自己花錢幫他租屋,也不會讓她跟男朋友住
你要知道,尤其是已經成年了,要是未婚懷孕男的拍拍屁股走人
女孩子該怎麼辦,不像未成年還可以控告對方
雖然分開租屋也難避免男女雙方親密的行為
但是你要女方父母同意你們同居
不就像要他們同意讓你在未婚前與他們女兒發生性行為一樣
這怎麼可能接受,即使你心中坦蕩
但女方家長面對親戚的壓力又是如何
我覺得,同居可以,不過不要擺明講出來呗
有些事私下做會比較...你知道的
就像要是女方家長當面問你,你跟我女兒有沒有發生婚前性行為
你會回答有嗎?
應該是不太可能吧,呵呵
不過我個人並不排斥交往男女同居啦
我跟我老婆婚前就同居過一陣子,我覺得可以比較了解彼此對家的定義
了解彼此生活習慣的差異,對未來共組家庭都會有幫助
也趁此機會了解到雙方是不是真的適合在一起
給你作為參考,這種同居的事,私底下想辦法做就好,不要問女方家長啦,太扯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
用你願意照顧她一輩子的承諾來表示吧!
那就是結婚!
我也有兒有女,我不僅不同意我女兒這樣同居,也同樣不允許兒子這種行為。
既然相愛,彼此都要為愛負責任。
沒錢可結婚?那不是理由,結婚是可大可小,可以像某立委娶媳婦請上千桌的賓客,也可以公證或請雙方家長加個現成介紹人、證婚人一桌吃個飯就成了,這無損結婚的隆重與正當性。
性行為問題不用想太多
就算我以後有了女兒
這方面也會想開了
只要她成年了
她做的事情就由她自己去負責
管有用嗎?
尤其現在未婚生子的風氣興盛
保守的人也會越來越少了
只是同居跟性行為是可以看成兩件事
可以認同性行為不代表可以接受同居
換個立場
假如女友不是處女
多數人還可以接受
但是假如知道女友之前跟其他男友同居過
還是那麼多數的人可以接受嗎?
謝謝各位的熱情協助
其實只要她可以到北部來我已經就覺得很感動了
接下來我會趁下去的時候慢慢跟岳父母說清楚
他們對我的映象還不錯
我的認真嘴上說再多都只是滿嘴毛
我會對我自己所作所為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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