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條件除一個月可以有新台幣 6 萬元收入,被捕坐牢期間每月還可領約新台幣 2 萬元,甚至如果遭到判鞭刑也可獲得新台幣6 萬元補償,因此有台籍人士到星國不惜以身試法。所以那些台灣人甘願賺1個關24個月,1個21個月1個可以領6+2*24+6=60萬1個可以領6+2*21+6=54萬
discoby wrote:說老實話 還挺矛盾的...(恕刪) 我覺得放重利這行業...能說它是惡劣嗎?明知道是重利還去借..借的人這才怪吧...還不是自身因為之前的信用被自己搞到破產手頭緊才會轉去借這種X媽媽X阿姨的高利貸款大家之前都會罵那些卡奴活該現在又在替卡奴打抱不平廣告傳單上明明寫著月息十分利~二十分利還是有人會跑去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