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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未經同意擅自動我的東西,有適用的法律嗎?

terryshao wrote:
住公司的確沒有白紙黑字,所以他必須提出證明公司的宿舍規定,

最起碼我有人證,他現在連人證還有文件都沒有。...(恕刪)


雖然口頭約定算是契約
現在你主張有這份契約..你有人證..這是積極事實
公司要你走..表示公司認為沒有或是不承認這份契約..這是消極事實..
所以...
你認為公司沒有證據證明你不能住宿舍??
一般主張積極事實者..需要負舉證責任
麻煩的是這份契約還是口頭約定...

Dave5136 wrote:
無權佔用房屋..(恕刪)


房屋好像是公司的
chiang:01上嘴砲太多了
changbsd wrote:
房屋好像是公司的...(恕刪)


就像房客不交房租又霸著房子
房東也是沒轍..只能等法院的強制執行令..
然後找警察來處理..

terryshao wrote:
以下要請了解法律的大大幫忙提供意見



小弟我住在公司是公司給我的承諾,但赤承諾的人都已經離職,

到目前為止我已經住在公司宿舍長達4年,我也詢問過沒有宿舍管理辦法,

今天透過有力人士通知我公司已經提出簽呈要我某時間內搬離公司宿舍,

關於住宿舍等等我已經想好應對,可是如果今天公司未經我的同意開我的房間房

甚至私自搬出或是移動我的私人物品,請問有什麼樣子的法律可以提告嗎?

像是妨礙個人行為自由、偷竊或是其他等等

(小弟我不懂法律,所以可能問的方式比較模糊,也許名稱不是這樣用)



麻煩懂得大大幫個忙


我不知道,
為什麼討論事情會發展成情緒性討論?
而不是理性討論.

樓主:
你說的:
"小弟我住在公司是公司給我的承諾,但赤承諾的人都已經離職"
會有些問題存在,是公司決定的,還是承諾的人自己決定的?
如果是承諾的人自己決定的,那公司會以個人的行為來處理,
在法律上你不見的會有利,

如果是公司決定的,那當時的承諾是永久性居住嗎?
如果沒有,那公司有權取回

"你可以住在宿舍",這樣的話不代表永久的意思

你的權利是要維護沒錯,
但像這樣"另類的福利",以後要小心些,
加班就領加班費,
績效好就多領獎金,
這些多比較實在些

terryshao wrote:
以下要請了解法律的大...(恕刪)


你是跟公司有糾紛嗎?
既然公司有宿舍應該會提供給員工住啊?
為什麼公司要你搬出呢?
前因後果都沒有
要大家怎麼評斷呢?

terryshao wrote:
只是問個問題也引來被人砲
維護自身權益也有錯嗎??
...(恕刪)


樓上很多大大只是提醒你這樣是站不住腳的....沒人砲你...
還是別人沒說出你想要的答案你就覺得人家砲你..

總之沒合約你就站不住腳.當初承諾的人都離職了.除非你拿出合約.有人證沒用的..除非他是總經理或董事長..
下班先去找房子吧.這比較實際點

terryshao wrote:
以下要請了解法律的大...(恕刪)
偷竊罪.....
有點矛盾??承諾你住在公司的都離職了...表示你現在已經不歸前主管管了...也沒有錄音 也沒有白紙黑字

也就是公司的新主管覺得不太需要你了..想換掉你 找別人頂你了


有人證??人證是誰??不就是同事嘛...那真的對簿公堂...沒有一個敢出庭作證的...那一個不想保自己工作的...

私底下講得義憤填膺 一開會沒人敢說話

怎麼看你的輸面都很大...何必這樣亂搞???

況且公司已經透過簽呈想要逼你出走...人事也不想跟你談薪水...

樓主....主子換了...你不是那個派系的...趁早換工作吧...你是前朝遺臣...遲早被做掉的...去找工作吧....社會就是如此了...

樓主你的問題不在東西會不會被搬...而是你已經被公司拋棄了..

對不起說的太白話點 請原諒我就是這麼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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