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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不幫她還卡債女兒竟告性侵


momentfun wrote:
今天的電視新聞,有一...(恕刪)

她父親會不會後悔23年前中間出來
雖然站長叫我不要嘴砲..但是..勇往直前 不期待就不怕受傷害.....

nelsonliu0323 wrote:
這兩位網友要炮也要炮的有常識好不好~~...(恕刪)

受教了~~~

tony my wrote:
我覺得警察比較扯吧都...(恕刪)


因為一方堅持提告
那警方就必需受理
把兩造的文件和訪查結果交給檢方
因為加害人嫌疑不大
所以就是用函送
如果警方認為情節重大
就會移送法辦了

tony my wrote:
我覺得警察比較扯吧都...(恕刪)


有人報案,警察就要抓人
不然就會變成吃案


965015 wrote:
兩位別說警察扯啦...

警察只能把訪查的結果作成筆錄,再交由檢察官及法官來判案。

雖然這件案子很大的可能是檢察官不起訴,但被害人堅持提告,若警察不送,就是"吃案"了。(即便可能根本就沒有這件案......(恕刪)

其實...檢察官不起訴...也有可能不算數...
被害人還是可以...聲請再議...要求走完全程
好狠的女兒..台灣人的價值觀已經到了這種地步..

tony my wrote:
我覺得警察比較扯吧都...(恕刪)



你比較扯
長這麼大了
連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

警察只能接受報案
起不起訴是由檢方判定
判定有沒有罪是由法官判定

chiang:啊勒,我又不是包青天,我怎麼幫你處理啦

nelsonliu0323 wrote:
只有法官能判人有沒有罪
警察並不是法官~~
他只能抓了人後交給法官
後續其它要怎樣判不是警察的權責
所以當事人要提告~~警察也只能照辦
要不然連警察都能判決了~~那還要法官幹痲??
這兩位網友要炮也要炮的有常識好不好~~
...(恕刪)


很高興看到有正義之士出現!
網友別再盲砲了! 網路不是無端發洩之用!
要砲也要砲的有常識!
這是簽名檔不是千人斬 這是簽名檔不是仙人掌 這是簽名檔不是千人斬 這是簽名檔不是仙人掌
到時法管大概會說
那你模擬隔空性侵給法官看

momentfun wrote:
有一位22歲的女子,疑是因為父親不願意幫他還


被告:早知如此,當年應該射在牆壁上才對!
既然決定來到這世上,我就沒打算活著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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