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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殺喵喵判六個月,那虐殺小強要判多久?


kurtjzen wrote:
我喜歡樓主的論點如果...(恕刪)


人喜歡的動物 .............. 保護加惜惜
不喜歡的"大屠殺" .......... 也是剛好(請站內搜尋"螯蝦")

依喜歡的程度不同
保護程度也有不同
不然你去碰"貓熊"看看
說不定連毛都沒摸到
就被就地正法了...........
air1814air wrote:
人喜歡的動物 .............. 保護加惜惜
不喜歡的"大屠殺" .......... 也是剛好......(恕刪)
正解。

動物保護法保護動物,與其說是「尊重生命」,不如說是「保護人們喜愛某些動物」的感情。
屙~我認為殺跟虐程度與心態是不同的
我不是出於喜好而殺牠
下手時也會盡量賞牠個痛快

而不是凌遲、挖器官讓牠痛苦
為什麼一些可以公開討論的事也要私訊來問? 好好幫蔣大衝流量不行嗎?
蟑螂大約有4000多種,能當寵物的蟑螂跟家居的蟑螂並不一樣
家居蟑螂的身體上帶有大量的病菌,也是哮喘病或其他過敏反應的過敏源
對人類來說是歸類為害蟲,人是不會特別針對有害的生物進行保護
再舉兩個很多人都不陌生的例子:禽流感以及口蹄疫

部份老鼠也是散播疾病的生物,這也不受保護
但是寵物鼠待遇又不一樣了
只要是飼養的動物,即便是經濟動物也不可以虐待
在英國,雞舍太小太髒或把雞養的太肥都算虐待,這些行為都是有罰責的。

相較於極端的動保人士,極端的反動保者不過一個半斤一個八兩
講話前先去倉庫把大腦搬出來,多想個3秒鐘再說也好

至於那些有虐殺蟑螂、老鼠、螞蟻為習慣並以之為樂者
誠心的建議你去看一下醫生,精神相關的疾病一定要儘早治療

hareluya6510 wrote:
至於那些有虐殺蟑螂、老鼠、螞蟻為習慣並以之為樂者
誠心的建議你去看一下醫生,精神相關的疾病一定要儘早治療



我喜歡虐待蟑螂 法律又管不了我 又不會判我六個月

有精神疾病又沒關係 我玩蟑螂又不是玩你 不用擔心


法律總不能自我推斷 我現在玩蟑螂 以後會玩貓貓 貓貓玩完換玩人

所以現在玩蟑螂=玩人 所以現在玩蟑螂就抓起來判死刑

這樣不行吧


hareluya6510 wrote:
蟑螂大約有4000多...(恕刪)


中肯+1
我想找會檢視人家註冊日期的"哈雷大" 你跑哪去了?
魔術凶兆 wrote:
有人說虐殺喵喵 判...(恕刪)


很多動物保護團體都是很矛盾的...
不過私下惦惦討論就好~
何必另開一個議題?
我是不是可以反問您,虐殺喵喵判六個月,那虐殺人要判多久?

法律對於各種動物,本來就有不同程度的保護。
您何必吹毛求疵? 借用蟑螂來質疑正義??

法律保障者;
以人類優先,
稀有動物次之,
動保法內所稱動物第三,
蟲蟻蝸牛蟑螂等等敬陪末座。

雖然無法執行到100%公平正義。
但至少,是兼顧到整個社會道義的折衷作法。

期間在各種法律理,又會依照犯意慘忍程度不同。
罪刑各有輕緩重判。

殺人者,一槍斃命,
殺人者,一刀一刀不顧被害,慘痛哀嚎,緩慢分屍者。
判刑亦為後者較重。

今天虐殺貓,手段殘忍不仁,
依動保法判較重刑責,何來不妥?
國小殺蟑螂法

首先丟到100%濃度酒精的勺子
點火...


殺蜈蚣
1.酒精點火
2.泡洗碗精寶特瓶內


殺蚊子
1.抓到活體用立可白黏在桌上
2.頭和身體分屍



要判幾年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hareluya6510 wrote:
蟑螂大約有4000多...(恕刪)


狗也有狂犬病

貓也有貓抓熱


這算不算有害的病毒所以也該處死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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