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更氣的是....至於「責任制」要如何認定,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王素琴則表示,這需要勞資經過協議,並向勞委會報備,而如果有業者誤用「責任制」的定義,依法最高會被處以六萬元的罰金。1.勞資怎麼協議???有誰跟老闆協議过的???2.新鮮的肝一付6萬!!
為什麼記者沒有問當事者的父母,有沒有去真正關心自己小孩的工作量呢?還是一直都活在:我兒子是某大科技公司的資深工程師,以及收入有多高多高,碩、博士畢業的喔…的虛榮心之中。只能講這種案例在只會多,不會少,只是當事者家長要不要找「利委」開記者會而以罷了。
首先沒記錯的話這位過勞死的工程師應該是南亞科技(NTC)一個月七萬到九萬(含加班費) 這種日子我有過出公司都看不到太陽..睡醒了就上班..回家就睡覺看自己的選擇..我兩年就離開那公司了勞委會..拿這些大公司有啥辦法過幾天還是繼續放任他們蹂躪新鮮的肝臟看自己的選擇啦..當非常不合比例的時候..該換公司就該換公司身體顧好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