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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過勞死,責任制是壓榨勞工的最惡劣制度

為甚麼是[家屬發現死在辦公桌上]??

其他同事呢?是不是都死光了?
Petch wrote:
為甚麼是[家屬發現死在辦公桌上]??


是在家裡被家屬發現的,漏寫了
讓你更氣的是....
至於「責任制」要如何認定,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王素琴則表示,這需要勞資經過協議,並向勞委會報備,而如果有業者誤用「責任制」的定義,依法最高會被處以六萬元的罰金

1.勞資怎麼協議???有誰跟老闆協議过的???
2.新鮮的肝一付6萬!!
risccpu wrote:
今天新聞報導一名95...(恕刪)

01的網友一定不會壓力太大過勞死,因為01的網友只要上網批鬥一下公務員,心情就好多了,這也是公務員的功勞
烏鴉2636 wrote:
讓你更氣的是.......(恕刪)


六萬對企業怪獸,根本就不痛不養!

反正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企業主的鈔票也是數不完
阿榮0214 wrote:
賺錢有數,生命要顧,...(恕刪)


真的事情永遠做不完 ~~

還是多多保留時間給自己或親愛的人吧...
為什麼記者沒有問當事者的父母,有沒有去真正關心自己小孩的工作量呢?還是一直都活在:我兒子是某大科技公司的資深工程師,以及收入有多高多高,碩、博士畢業的喔…的虛榮心之中。只能講這種案例在只會多,不會少,只是當事者家長要不要找「利委」開記者會而以罷了。
院長都說無薪假該得諾貝爾了,底下的資委會看不到勞工過勞死也是剛好而已....
flymousetw wrote:
六萬對企業怪獸,根本...(恕刪)



賓果 正解 台勞用光
還有陸勞

便宜又大碗
Yuri本名:(ますだ ゆり) 1997 avex tuneに所属 avexとの契約は2008年4月に契約解消していた m.o.v.e 芸能活動を終了
首先沒記錯的話
這位過勞死的工程師應該是南亞科技(NTC)
一個月七萬到九萬(含加班費) 這種日子我有過
出公司都看不到太陽..睡醒了就上班..回家就睡覺
看自己的選擇..我兩年就離開那公司了
勞委會..拿這些大公司有啥辦法
過幾天還是繼續放任他們蹂躪新鮮的肝臟
看自己的選擇啦..
當非常不合比例的時候..該換公司就該換公司
身體顧好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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