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一隻手機,結果6/2早上五點下訂單,撐到6/10才告訴我我買的顏色缺貨月底才有,小弟手機遺失急用,只好變更顏色.
結果一延又到了6/13才通知寄出了,結果到貨卻又是原先跟我說缺貨到月底的顏色
.算算已經超出預定出貨的日期,當初網頁也沒說缺貨,不知道這樣可以跟他求償嗎?因為等待的時間我只好用PHS來連絡,原本門號的費用加打PHS的錢一來一往也不少.
好吧,結果寄來的東西又缺件,少了藍芽耳機,跟他反映又說要去問廠商,結果一拖,又到下個禮拜一(6/19)了,總算是全部的商品都收到了,結果藍芽耳機的保固標籤竟給我從今年3月起算,又去問他,他說沒關係以訂購日起算保固期.
後來,想想不對,再去給他留言,要求他給我書面證明,結果兩天了還不回答我....我想再不理我,我想寄存證信函給他了.手機跟耳機因為急用已經先行使用了,所以只好看有沒有辦法爭取的應有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