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之煥 wrote:看起來已經有恐嚇的情...(恕刪) 肇事者來挑釁時有將近十位我的親友在場這樣的身分可以當人證嗎?而且路口的監視器好像也已經壞掉了有可能沒影片若告上法庭,光是這樣身分的人證不知道是否足夠?
ninja680614 wrote:告他然後私下找人懲罰...(恕刪) 其實我要找人教訓他真的很容易氣歸氣, 但現在已經不是當初年少輕狂的年紀了對他的肉體傷害說實在的並不會讓我感得有甚麼好高興或滿足的這種人也不值得我花太多精神在他身上現在只想用高額的精神賠償金給他個教訓也用這賠償金讓我爸覺得有得到該有的公理(這樣會不會講得我爸好像很愛錢似的?)如果不給錢,那就請他先乖乖地坐幾個月的牢再說吧....
guotsai wrote:實在是不知道該將這篇...(恕刪) 你父親一定有受傷 去跟醫院拿驗傷單然後告對方過失傷害 讓對方留下前科有留下前科的疑慮 對方就不敢這麼囂張 如果對方到你家嗆聲或電話騷擾 把聲音和影像錄下來告對方恐嚇和公然侮辱 把對方一家全告光
kellenhuang wrote:你父親一定有受傷 去...(恕刪) 真的很可惜之前的嗆聲和電話中的羞辱言詞都因沒設備所以沒有錄到但現在我已在smartphone裝上雙向錄音軟體明天再準備一台dc來錄影就等他們了不過密錄的好像無法成為證物若先告訴他們正在錄音,他們還會像之前的態度一樣國罵不停嗎?現在的法律邏輯還真實在令人難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