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EER333 wrote: 原本學生趁著暑假...(恕刪) 教授教授~~~會叫的野獸!教授教授~~~教學生怎麼做禽獸!教授教授~~~看!我這樣做才是禽獸!一小時45塊說得出口?還不如去7-11還是全家!TBEER333 wrote:當我們這樣向他提出,並且說明他給低於九十五元時薪是犯法行為時,他竟無話可說叫我們拿了錢就快走,並說我們是"惡源"。 打人的還叫救人咧!惡源?全世界就〝教授〞最認識字了?還是只有〝教授〞唸過書?
小弟的女王也是這樣 , 現在雇主真的越來越沒天良真不怕以後生兒子沒屁眼了小弟女王在某知名飲料店上班 , 做的是行政助理的工作月薪22000(6/14開始上班 7月多才開始幫他投勞保)每天9點上班...中午休息一小時也不給人休息的...午餐隨便大口吃一吃就要趕回去上班面試時就有說給員工休息一小時下班時間7點8點甚至到9點(工作做完才可以走)因公司是責任制的沒加班費但女王做的很累壓力很大做到胃痛~手挽腱鞘囊腫下班也曾在路上大哭...小弟不忍~叫他別做了8/13號離職(薪水只領新台幣3700)一天不到300公司說只給她到8/11號的薪水因為8/7跟8/8是假日我不明白一般月薪的假日應該不會扣錢吧??勞健保扣一扣只給3700??然後也沒給過薪資明細資方說:女王的工作有做錯的地方所以要賠錢當初面試時好像沒有規定這些我想請女王跟勞工局投訴了我也不曉得投訴這樣對不對??有請各位大哥大姐這位雇主合理嗎??爭也爭不到幾千塊的薪水但要爭一口氣這樣的雇主真的太過分了
jack523 wrote:6/14開始上班 7月多才開始幫他投勞保..(恕刪) 依法令,到職第一天便要加勞健保,雇主已違法公司說只給她到8/11號的薪水因為8/7跟8/8是假日..(恕刪) 月薪制,當然包含假日也要給薪。雇主騙你不懂法令資方說:女王的工作有做錯的地方所以要賠錢.(恕刪) 就算有做錯,也不能以扣薪方式作為手段,違法您也可以要求薪資明細,看顧主是如何苛扣您女王薪資。同時收集證據最好保留出勤卡,跟雇主談判時建議錄音一定要去申訴的,只是多收集一些對自己有利證據。祝您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