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l5988 wrote:
正解像小弟這種窮到只...(恕刪)
我還幹過把錢拿起來然後把證件皮包丟在公共廁所的垃圾桶
和朋友去吃喝玩樂
反正我弄丟的錢也沒人還 拿來堵帳剛剛好~~~
對我這真小人來說
學姐是好人
立委黃偉哲昨舉行記者會,指有名大學女生向他投訴,
在校內弄丟父母貸款讓她繳學費的4萬元,
撿到錢的學姊向她索討3成、1萬2千元的賞金,
否則要依《民法》行使留置權,不還錢。消息傳出後引起各界批評,
掉錢女學生的同學昨晚向黃偉哲辦公室表示,
撿到錢的學姊擔心被網友人肉搜索,已表示要還錢,
請大家不要再追究這件事了。
據傳,該名學姊還和掉錢的學妹有保密約定,
一旦自被網友搜尋到,就要索討賞金。
我只能說這各大學生真是太阿巧了,教育悲歌。
綠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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