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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教授有錯嗎

waybz wrote:
法律不外乎情理法即使...(恕刪)


貓只對這點有異議._.

作為法治國家,講求的順序是法理情,只有人治國家才是講情理法.把法都排在最後一位
,這天下還有王法嗎?
停權計數:3次
喔....

不好意思,貓大誤會我的意思,我並沒有要"排順序"的意思

情理法只是一個習慣用法,

個人是認為三者是同樣重要的

原則上,法律"應該"是要凌駕在三者之上

但是問題就在於,法律是人定的,一種米養百種人,

每個人想法不同,定出來的法律也不可能完善

如果人是萬能的,可以定出"合情合理"的法律規範

那麼法律自然代表一切,因為情理都以涵蓋在法律之內

只是現今的法律,絕對是有許多漏洞與進步的空間

以人的能力,應該是無法規定出絕對正確的法律

所以法律之外,需要輿論的幫助

不管是怎樣的方法,都是為了,維持這個世界的美好,不是嗎....

另外,我不是說這樣就不用負法律責任

而是說,這不是作姦犯科的"公訴罪"

所以問題是在於,玩弄或濫用法律的人

狗主人有權提出告訴,就像玻璃娃娃的家屬有權提出告訴

如果走法律途徑,當然還是以法為主,

不可能將法置之不理

但是法律之外,還有輿論也是另一樣重要的規範

輿論當然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也不應該影響或控制法律的判決

但是有他的效應與存在意義,

狗主人要提出告訴

在法律上或許站的住腳,但是在道德上卻是應該接受譴責的....

(前一振子,也有幾個女學生,好像是練舉重的小國手吧,也是好心餵狗,結果也是被告
不知道有沒有大大記得...,只能說世風日下吧,或許大家見怪不怪了,哪天遇到類似的情況
最好是置之不理吧,不然好心的後果,可能就要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了,
花錢消災就當做做好事,像老一被的傳統說法,給狗主人的白色的包包吧....)

首先,我提出我的立場
1.我覺得兩方都有錯
2.我是人本主義者,我覺得人不能跟狗比(玻璃娃娃是人請給予尊重,況且在01這也有消費者)
3.狗是台灣唯一有立法的"寵物",有任何爭議可以依法來走(貓就不行)
4.希望台灣是個法治國家,法律是不准許私入民宅(不管有沒有跟消防局說)

最後,我想問一個問題
怎麼判斷一個人是不是好人?
1.做事動機好,結果不好
2.做事動機不好,結果好
3.還是有前科的人(那2.3審變無罪呢?)
你問我會什麼?我想我什麼都不會!
TO昀麟大:
對於第二點,小弟有話要說...

大大可能誤會了,似乎有點反應過度了...

小弟不是要將"人比做狗..."

小弟絕對尊重玻璃娃娃,所提出的,只是著重於"事件"

摔死玻璃娃娃案,我想沒有人願意見到這樣的結果

當然家屬有權提出告訴,但卻得面對重大的壓力

因為他們所要告的,是一個出自於好心的同學

而今天同樣的,重點不是狗,而是好心救狗的人,也面臨了同樣的問題

當然兩個案例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因為玻璃娃娃案,家屬的煎熬絕對是無法比擬

與狗主人相比,很明顯的這次的案例是在坑錢,

玻璃娃娃家屬提出賠償,當然是有道理在的

但還是引起軒然大波....

沒人希望見到這樣的結果,我很同情玻璃娃娃的家屬,但也很同情那位學生

有誰希望遇到這種事....??

如果事事都以結果論,那大家都明哲保身就好了....

警察也不準拿槍,也不用辦案了,因為壞人也有人權

一切交給法律,法律也不用規定警察用槍時機了...

我想,法律還是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如果所有事情都是一句話

交給法律,那是不是也代表著,法律就絕對是對的,而不用在改進了...??

我想有反應才會有進步,法律是人定的,所以不可能絕對完善或正確

法律規定用槍時機,緊急及意外時的額外規定,就是表示著法律是有彈性的

不是單純怎樣怎樣就是錯,怎樣怎樣就是對....

我也希望台灣是個法治國家,但是也希望所依據的法是完善且合乎情理的

最後,我想人沒有不如狗...,但是..狗也沒有不如人,都是一條生命

人本主義,應該是以關懷為出發吧....



會發生這種是不是雙方都有錯嗎?同學沒錯??
就像,有個外人到某家拿個東西(不管他喜不喜歡),
沒打聲招呼就拿走了...他是好意,你會認為是對的?
這樣做,妥當嗎?
那位同學是好心?或許?
那位飼主坑錢?或許?

法律和知識都只是到現在為止適用,
本來就是沒有絕對的,
早已動物保護法可以行走,那位同學可以先照著遊戲規則做事,不行在另求他法,
而不是直覺做事,直接走體制外的想法會不會太怪.
真的像那位同學講的那麼可憐,那麼緊急,那時間早就可以報案了
(會怕時間拖更久?或那隻狗會在收容所過的不好? 別忘了他爸是誰.)

我是覺得不要被新聞言論帶著走,
且真的要結果論,也會等法院判下來再說,

沒錯,人本主義是以關懷為出發點,但是以人類為優先,
人類往往self-regarding

該去Z啦~~~
你問我會什麼?我想我什麼都不會!
如果你是那隻哈士奇
當下.. 你會希望馬上被救出來嗎?
被救出來後你希望去收容所嗎?
還是希望能好好的洗個澡然後住到一個好人,家過舒服的生活?

還是你會希望繼續等主人回來
讓身上的毛繼續打結?
plotnik wrote:
如果你是那隻哈士奇當...(恕刪)





如果我是哈士奇
我希望和我們的狗家人生活在我們原本住的地方

而不是被任何人養




說穿了,
就是好人難作!!
我覺得這是自由心證的問題,
可憐道的應該是那隻無知的狗!
mdboy wrote:
如果我是哈士奇我希望...(恕刪)



你的回應很不實際
都已經在台灣了
你這樣講有什麼用??
國家出錢集體送回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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