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投來決定法官去留是不可能的,法官身分是憲法所保障這樣才能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而且公投要花費多少人民稅金啊?不要把公投想像成無所不能,只有類似城市國家才有可能實現,而且要全部人民知識水準達到一定程度,現在台灣老實說還很遠。陪審制度,在台灣是不可行,人民的智識水準還沒到達那程度,而且台灣太小媒體太容易影響大眾,有心人士很容易上下其手,媒體只會想報容易提高銷售及收視率,常常有標題殺人情形發生,而且參加陪審的人要經過挑選,做出有罪無罪決定時要跟社會脫離不接受外界消息來源及影響,如果你有工作被選上參加陪審,你願意請幾天假嗎(與社會隔絕)?你公司願意給你假嗎?而且陪審團只做出有罪無罪決定!決定刑期還是由專業法官來決定,記得以前有一部外國電影也是有講到有心人如何影響陪審團決定,所以沒有一個完美制度都是有漏洞。連續兩件輕判的案子,到底有多少人看過判決全部的內容才批評,還是只看到媒體片面報導就任意攻訐,法官判決必須依照法條也就是罪刑法定主義,法官並不能任意決定,必須依照構成要件適用法條,現在當務之急是推動法官法立法以淘汰不適任知法官以及參審制(由專業人士參加審判以補法官專業知識不足的問題),不過參審制有涉及憲法保障法官獨立審判問題需要解決。現在判決都會上傳到司法院網站,需要的人可以上去看看,不過新聞事件這兩件性侵案件,可能為保護被害人沒有上傳或是將被害人人名遮掉,根本解決之道是推動立法,將有爭議的法條修掉,上網查一下你選區的立法委員打電話說出你的想法,不要說什麼要連署罷免法官,法官不是選舉產生何來罷免之說!不要把無知當作力量!謀定而後動才是正途。
liumatt wrote:用公投來決定法官去留是不可能的...陪審制度,在台灣是不可行.......(恕刪) 先看看這篇1992年的社論 :《社論》民進黨無風起浪徒逆民意本報訊民進黨要定本(十九)日開始,搞一個為期三天的所謂「四一九」全省大遊行。這實在是很教社會大眾頭痛的事情:不但時間長達三天,而且遍及全省各重要都市,這三天遊行造成的交通阻塞,秩序混亂、社會紛擾,都將使社會大眾的日常生活深受擾亂、物質與精神受到重大損失。大家對於民進黨發動的街頭運動原來就深感不安,因為參加者份子複雜,而民進黨又不能充分把握住遊行群眾,常常發生失控衝突現象,現在這種不安要持續三天之久,豈不教人提心吊膽!民進黨要整個社會付出這樣大的「成本」來供他們搞「四一九」大遊行,為的是什麼?民進黨說的是為了「總統公民直選」。這樣的訴求,對於社會大眾來說,雖然不是毫無關係,卻也並不是緊急的切身利害,並不見得比物價、房價、交通、治安更見得重要而有立即的影響。民進黨真不知道民間疾苦了。總統公民直選,其實並不能成為搞這麼教社會大眾深為不安的大遊行話題,因為總統的選舉方式,已列為這次國大臨時會修憲的一項課題,不管是公民直選,還是委任直選,都是直選;將來有通過公民直選的可能,也有通過委任直選的可能,連執政黨籍的國大代表也有主張公民直選的;既是如此,民進黨大可在國大裡去主張、去運作;而今竟把這國大臨時會修憲的課題,當作三天大遊行的訴求,是把不成問題的問題,拿來教社會大眾忍受三天生活不便的直接罪,和遊行造成各種不利影響與後遺症的間接罪,民進黨實在無風起浪。民進黨說總統公民直選是民意,實則不過是假社會大眾對「自己選總統」的直覺。一般民眾對於總統制的好壞並不清楚,對於公民直選的利弊也不見得很明瞭,民進黨只是利用民眾的直覺來作政黨鬥爭的工具。我們並不是在低估一般民眾的政治常識,而是要指出,總統公民直選就算是社會大眾的希望或要求,也不是要靠民進黨發動三天的大遊行來表達的,這樣的民意會在國大臨時會修憲時見真章的。民意並沒有要民進黨去搞違背民利的大遊行。民進黨何不先作一次全省民意調查,看看今天民意要求民進黨做的是什麼,是要求民進黨動不動在國會打架、阻撓議程進行,還是要求民進黨在國會提出有利民生福祉、安居樂業的公共政策?是要求民進黨為反國民黨而反國民黨,還是要求民進黨善盡反對黨責任,有效的制衡國民黨執政作為?就以發動這次四一九大遊行來說,民進黨也何不先作一次全面的民意調查,看看有多少成民意贊成這種使社會為之紛擾動盪的大遊行?看看有多少民意支持民進黨搞這種使社會各階層、各行各業利益深受損害的街頭群眾路線。民進黨動輒搞街頭示威遊行,把大家平日過生活弄得忐忑不寧,已為民意所厭,這在去年底國代選舉時已有明白的表達,現在又在閉門造車,又自以為是的在違背民意要搞連續三天的全省大遊行,可見民進黨受了民意的教訓還是不聰明、不長進。民進黨說國大臨時會為國民黨把持,拖延修憲。但是,國大臨時會開幕至今,阻撓議程的是民進黨,打架、破壞議程的是民進黨,這都是民眾有目共見的事實;而今,民進黨要求快速通過二年實施總統公民直選,卻要越過提案、討論、議決的議事過程,那不是要修憲,而是要毀憲,照民進黨的意思制憲,硬要李登輝總統任期沒有屆滿便下台,讓民進黨好趕快走上執政之路,實現台灣建國。這一切計謀,都是基於民意,授自民意嗎?而今在國大打過架,破壞了議場後,還要發動三天的大遊行,那是挾民意以命民意,使民眾懾於它的聲勢,屈服於它的要求。我們這麼質疑民進黨搞四一九大遊行,乃是不理解民進黨何以老是酖迷於街頭路線。現在民進黨在立法院、國民大會有的是可以施展身手的政治舞台,怎的還是貪戀肢體衝突,街頭遊行示威那一套業已證明為民意所厭的方法、策略、伎倆?民進黨要執政,不在公共政策上,不在建立現代民主政黨的形象上下功夫,為什麼總擺脫不了草莽江湖習氣性格,徒然使社會大眾或聞民進黨而遠之或談到民進黨而扼腕嘆息?近年有一些知識分子加入民進黨亦在意圖變化民進黨的氣質,奈何竟是如石沉大海,不起作用?四一九大遊行已無法勸阻,但我們仍要奉勸民進黨,就輿論之諍言:第一,要負責而有效的掌握控制這三天的各種活動,務必給大眾一個有紀律、有法治觀念、和平理性的,以及尊重社會利益的印象。第二,要認識台灣社會中產階級興起的變遷,大家固然都崇尚民主,也更因此而反對任何反民主的政治鬥爭行為,更因此要求通過民主的程序來達成民主的實質。鬧哄哄的、亂糟糟的示威遊行,為社會帶來動盪不安的,使大眾對國家社會前途產生不確定感的街頭路線,已是違逆民意了,民進黨無論如何要超越這種原始發展階段了。【1992-04-19/聯合報/02版/焦點新聞】以前總統是無法公民直選的, 理由是國大代表可以完全傳達民意, 人民素質不夠, 所以不能直選總統結果呢?呵呵! 別再捏造不實的假像了, 我就不相信一般民眾會比那些法官腦殘
Kenny1734 wrote:這樣法官就受全民監督,不受任何政黨、族群或利益團體的操控,而且全民監督,也不會受一小群人的民粹所影響,應該會保持一定程度的理性。大家覺得如何?...(恕刪) 很難...難到幾乎不可行的地步...相較於人謀不臧,台灣人的群眾效應也是很可怕的;再加上別有居心的媒體,嘖嘖嘖...是該有法官退場機制,但是由全民公投決定就有點Over了~與其推動全民公審法官,倒不如禁止剛畢業的人考法官;如果學理上很強的工科學生畢業後還得當個工務助理之類的職務磨練磨練實務才能獨當一面,那憑什麼很會背法條就可以當法官?~
delenatii wrote:以前總統是無法公民直選的, 理由是國大代表可以完全傳達民意, 人民素質不夠, 所以不能直選總統結果呢?呵呵! 別再捏造不實的假像了, 我就不相信一般民眾會比那些法官腦殘 結果嘛,就是現在這樣摟想不到你這麼愛戴公民直選出來的總統 佩服佩服希望你等下不會被圍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