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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 法官又稱未違意願(高雄地院六歲女童性侵案)

標題寫的很清楚「法官又稱未違意願」
意思是說法官沒有違反給錢多的那方意願

司法都沒貞操了,
受害那方的大腿要夾緊一點
介於0與1的中間,是沒有標準的,端看當時心情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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