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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呀...軍方寄這個來幹麻....要簽下去的嗎?

Qantas wrote:
看到重點了不願意的士...(恕刪)

蝦米...

士官要50歲才除役...

不願易士官也一樣嗎...
幹,分水嶺這個名詞實在太屌了,頭髮中分都沒這麼屌。---不立文字---以心立心---心哥是對的---
今天我也收到了

不理它...應該沒事吧!!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兵役法第三條條文,義務役官兵除役年齡由四十歲降為三十六歲,據提案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林郁方國會辦公室估計,可使後備軍人列管人數減少近六十萬人。

修正條文規定,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但軍官、士官除役年齡,不在此限。

原條文規定,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至屆滿四十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但軍官、士官除役年齡,不在此限。

林郁方(台北市)上午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目前國防部列管後備軍人數達三百餘萬人,但現代戰爭型態改變,已無必要維持大量後備軍人,為減少行政管理成本,降低後備軍人列管人數,原本提案除役年齡由四十歲修訂為三十五歲,國防部雖無意見,但內政部役政署擔心兵源不足,經協調後決定以三十六歲為除役年齡。

(除役年限:尉官及士官50歲、校官及士官長58歲、志願役士兵45歲、義務役士兵3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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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當義務役士兵比較好,當年士官的福利全都沒享受到,現在卻要用一紙公文增加我的除役年限,休想!!!
chiang:圖先貼上來看看,基本上正妹都有小惡魔後台無敵通行券的
我也收到一張
請問有人寄了嗎?
還是不理
我也收到了
但是想想:
1. 打死我也不要辦再入營。

2. 我教召時編制職稱雖是士兵占士官缺,但教召時非領導職的士官一樣也跟士兵領同樣的薪水,所以也占不到好處。(重點是給我雙倍薪水也不想再去浪費那寶貴的五天)

3. 本來再過4年我就可以脫離國軍on line的綁架了,升官成功後得再被綁18年

實在找不到升官的好處,所以還是把機會讓給其他人吧


nakaji wrote:
我怎沒有收到

!!怪怪的!!

看來是無緣了!!!!

殘念



PM住址給我,我把我的名額讓給你
chiang:圖先貼上來看看,基本上正妹都有小惡魔後台無敵通行券的
Qantas wrote:
今天收到一封印刷品看...(恕刪)


家人今天也打電話告知,說收到那個東西,

不過,問題是我從來沒去教招過(退伍後長年在外當台勞)
請問義務役的士兵 士官 軍官
退除役年齡都不同喔?

哇肏! 我當初是退伍時是下士怎麼辦?
跟我同梯的一兵 比我早退除役喔?

Gm黃家駒 wrote:
哇肏! 我當初是退伍時是下士怎麼辦?
跟我同梯的一兵 比我早退除役喔?


是的,請節哀...
chiang:圖先貼上來看看,基本上正妹都有小惡魔後台無敵通行券的
小的也在前三天收到這張~但是我是對於教召的點很感冒

為什麼教召不是同一軍種~在同一營區.而是不同軍種一起教召

這樣真的能夠學到還是做到什麼嗎?根本就是去那發呆.納涼的

這張寫下去~上兵能夠升到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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