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achen wrote:先聲明,這是我自己拍...(恕刪) 聲明是沒用的!要舉證証明是自己拍的才有用....01每天不知有多少轉載的影片照片...卻沒事!PO自己拍的東西.反而要証明是自己拍的才可以!
FHK82133 wrote:聲明是沒用的!要舉證...(恕刪) 有位自己拍攝的巫巫茲拉圖片被站務移除的苦主是閣下?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688640我也覺得 站務滿= =lll(意見保留)
corachen wrote:先聲明,這是我自己拍...(恕刪) 要po照片可以..應該像這位朋友一樣打馬賽克或遮眼...因為一碼歸一碼...否則壹週刊就不會準備大量銀子等著被告了01管理員是為了保護你避免被當事人提告吧!這是搜尋01後找到的討論串:街拍/偷拍 心得分享網友提及的連結資訊:公共場所有隱私嗎?10. 街頭照相若不侵犯(本文所界定的)隱私,可否將這些相片公開流傳或公佈網上呢?當涉及公共表演與公共人物的照片時,自然是可以的。如果在拍照時,對於公佈流傳照片已經有明示或暗示的約定或成規,那麼自然應該遵循。至於在當事人不察覺(不共同在場)情況下的街頭拍照,雖然不侵犯其隱私,但是公開流傳照片則可能涉及是否不當運用其肖像的問題;即使沒有不當利用其肖像,若造成當事人心理傷害或名譽受損,則仍然不應該公佈其肖像。不過,如果臉部經過處理而無法辨識其身分,就沒有這方面的問題了。因此,在公共場所以不侵犯他人隱私的方式,所拍到的他人走光照片,經過處理而無法辨識其身分後,則可以放在網路上流傳。
我想不是照片的問題, 因為照片雖然是偷拍的, 但照片反應了一個事實:被偷拍者確實做著違反公共道德的事情(霸佔博愛座, 不讓孕婦坐)我猜問題是出在標題上: "該打的女人" 還是 "這女人真該打" 我記不清楚這個標題帶入了主觀個人情緒, 文字上還涉嫌暴力, 若標題只要客觀的寫出事實:"捷運裡不讓座的年輕人", 我猜應該就沒事了。因為就算圖中霸佔博愛座的女子行為不道德, 我們也不應該打她。所以我認為是這個標題的原因被管妹收進了回收桶。一點愚見
corachen wrote:先聲明,這是我自己拍...(恕刪)孕婦有位子坐就好因為,我老婆也懷孕了只是現在肚子還不明顯希望大家可以發揮公德心吧 希望你不會被大家的公德心嚇到我老婆懷孕時, 一直安慰自己, 可能是肚子不夠明顯, 所以大家沒注意到到了生產前, 有人讓座的機會可能只有20~30%, 這還不是最慘的你可以想像一個女人, 手提媽媽包, 手上又抱著小嬰兒站著面對坐在座位的一家人,(媽媽裝睡, 爸爸看著女兒打Game, 女兒大約小二~小三吧)他們竟然可以視若無睹,沒辦法,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讓座請告訴嫂夫人, 這就是台灣
T351286 wrote:這個標題帶入了主觀個人情緒, 文字上還涉嫌暴力, 若標題只要客觀的寫出事實:"捷運裡不讓座的年輕人", 我猜應該就沒事了。因為就算圖中霸佔博愛座的女子行為不道德, 我們也不應該打她。所以我認為是這個標題的原因被管妹收進了回收桶。一點愚見,...(恕刪) 嗯~感謝前輩回應!小弟往後會注意用詞....也希望管妹以後拖吊能說清原因..另外小弟拍的台版烏茲拉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