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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強姦犯的兩種作法?(1/5更新)

remo2919 wrote:
你可以指出我...(恕刪)

噢,開始扯到裁定,之前講什麼現在講什麼都不一樣了,不錯嘛~
反正若只想漫罵誰也擋不了,指鹿為馬也不會有人介意,討論版歡迎各式各樣的胡扯,大家劈得開心就好,哈哈~
至於罵的內容如何?有沒道理?反正也沒人在乎~
你繼續吧,我不吵你了,哈~
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州古渡頭,吳山點點愁。 思悠悠,恨悠悠,恨到歸時方始休,月明人倚樓。
Nirvana_ wrote:

廢死躺著也中槍....=_="

開放槍械與要不要廢死應該沒直接關係吧!!

還是現在能合法擁槍的國家..都已經廢除死刑???


沒有直接關係為什麼就不算是有關係? 還是一定要有直接關係才能判定是有關係?

許多合法擁槍的國家不是有的也廢除死刑嗎? 還是一定要所有合法擁槍的國家全部都廢死刑才能算數呢?

在國外也許沒有直接關係,但是在台灣將來如果全民都支持合法擁槍,那我覺得當然是和台灣要廢死改變大眾的不安觀感有很大的關係呀!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chienyu35 wrote:
噢,開始扯到裁定,之...(恕刪)

系統一直沒出現你的回應,還以為你作出什麼指教,原來...


我謾罵?

是你護航吧!

拿字義來轉移實質上的現象,有用嗎?

多少小偷可以在一天之內甚至更短的時間,從警察抓到手,到走出看守所重獲自由,這跟行不行政有關嗎?你要說是,那好,檢察官屬司法機關行政上的身份,他們作的只是初步裁定,案件最終的判決還是在法院法官,目前社會上惡勢力的作大,是行政人員的錯嗎?是裁定交保的錯,還是我前面就已經說的~最終的審判制裁機制,對犯罪起不了作用!?
是啦,我不懂啦,大家都不懂啦,就只落得讓人拿著文字耍弄,模糊焦點啦
管妹...是誰啊?
如果我們赤手空拳

可以奪刀奪槍成功

那當然可以不用拿槍

但是慈禧太后與義和團告訴我們

這招是行不通的

就算少部分人可以奪刀奪槍

那最容易受傷害的老弱殘怎辦?

他們難道活該被殺被姦

命中注定接受以下這種正義?

『 警察趕不到 → 死 → 家屬哭 → 抓到歹徒 → 上訴 → 一審 → 二審 → 三審 → 無期或死刑 』

可不可以不要這種的正義?

鎮暴槍應該還OK吧

真槍大家都會怕

M1A2 SEP V2 wrote:
唐娜的方法http:...(恕刪)

板凳.....
M1A2 SEP V2 wrote:
命中注定接受以下這種正義?

『 警察趕不到 → 死 → 家屬哭 → 抓到歹徒 → 上訴 → 一審 → 二審 → 三審 → 無期或死刑 』(恕刪)

你好像有少寫到一點東西...
『 警察趕不到 → 死 → 家屬哭 → 抓到歹徒 → 上訴 → 一審 → 二審 → 三審 → 無期或死刑 → 刑期內表現良好假釋出獄 』
接下來有機率發生的 → 請重頭再看一遍
如果你覺得我講的不對請無視
請搜尋:餵奶兼持槍 18歲少婦擊斃歹徒

這兩個匪徒大概是看18歲少婦剛剛老公才去逝

見老弱婦孺可欺負,想要拿刀進入。

結果自己吃子彈,怨不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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