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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酒駕撞死人都可以交保?

richard7083 wrote:
我真的覺得很怪...
前總統聲請交保也好幾次了...
怎麼很少有人想搞清楚為什麼法官拒絕讓他交保呢?
拒絕的原因是什麼?

知道這些就不會有開版的這種蠢問題了~~


因為貪污罪是重罪

重罪、逃亡、串證是羈押的三大要件

逃亡 跟 串證 原則上已經消除,但問題出在他被起訴的罪是重罪

所以他到現在還離不開土城。

但是大法官有做出釋憲,將來不能這樣做

所以前總統等於是犧牲自己成就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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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告訴我,你心裡認為的法官拒絕理由是什麼嗎?我滿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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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法律討論文,管妹請手下留情
MagicBurst wrote:
因為貪污罪是重罪重罪...(恕刪)

除了貪汙是重罪外...
為什麼逃亡 跟 串證 原則上已經消除了?
我不認為!!!
你為什麼覺得逃亡跟串證的可能沒有洞可以鑽...司法官都能貪污了
前總統有那麼多個億...要弄出個管道是什麼困難的事嗎?
我也蠻好奇您的看法?
richard7083 wrote:
請問這是檢察官的理由...(恕刪)

你去查查看第三次延押的理由

被告雖經本院裁定羈押在臺灣臺北看守所,惟仍不時透過
面會接見,指導其相關幕僚,透過外力,明示應聯合其他
個人或團體聲援、支持、配合及共同行動。...................

...................人在羈押中已能
如此,誠難想像如將之釋放在外,又不知將以何種方法戕
害司法、干擾審判。

干擾審判可從來都不是羈押要件喔
裁定羈押的理由怎麼可能是檢察官寫的呢?
當然是阿扁幹的要死的那位法官寫的
richard7083 wrote:
除了貪汙是重罪外.....(恕刪)


逃亡跟串證疑慮消除是法官講的,又不是我講的,你去問法官阿....

現在羈押前總統的理由就只有重罪阿

所以當時他才會提出要求大法官就單純重罪羈押做釋憲

大法官也說了『將來』不得單純以重罪羈押犯人

你可以先說明你心裡的拒絕理由嗎?給我參考一下咩....

怎麼自己都沒回答就反問人家問題....真是的
Anthony Joe wrote:
開賓士酒駕逆向行駛,撞死2個人
10萬交保
1條人命值5萬?
台灣真是鬼島
以後要殺人喝點酒再上路就好了
被判刑也才1年2個月

酒駕為何是過失殺人?
應該是殺人罪吧!!.(恕刪)


讓我當台灣特首吧!!!我保證殺光台灣貪贓枉法怠忽職守的公務人員(軍公教)!!!要不然叫老共立即接管台灣吧!!!

保證殺光那些達官顯要特權分子和為非作歹的惡徒^^
MagicBurst wrote:
逃亡跟串證疑慮消除是...(恕刪)

我心裡的理由已經在反問裡說了阿~~
我並不覺你說沒逃亡串證之虞在我心中說得過去~~
您看不出來嗎?

更何況7月19號法官還說有逃亡之虞...
怎麼您從哪看到法官說沒逃亡之虞呢?

高院合議庭認為,陳水扁家在瑞士的資產達2242.5萬美元,雖已匯回台灣1152萬多美元,但仍有巨資可供陳水扁逃亡之用,且陳水扁比一般民眾更熟悉逃亡渠道,因此裁定自19日全案移審“最高法院”起,繼續羈押陳水扁。
不過羈押有沒有規定關多久了啊!?

記得好像有不少..官司打了好幾年到了最後無罪釋放

但羈押好像又不等於入監服刑..
navi1303 wrote:
讓我當台灣特首吧!!!我保證殺光台灣貪贓枉法代忽職守的公務人員(軍公教)!!!!...(恕刪)


哈哈,你保證當不了特首的,
還是讓我來當吧,我保證向下收賄,向上行賄。
richard7083 wrote:
法律常識不足...只...(恕刪)


講法律常識不足有點過份

重罪依規定是可以不交保的

喝酒開車跟蓄意殺人沒兩樣

沒道理不算重罪吧

不止蓄意殺人,且是隨機殺人

等他酒醒一定說,郎不係哇抬A!!!!!!
richard7083 wrote:
我心裡的理由已經在反...(恕刪)


幹嘛這樣...

既然是討論法律問題就明講咩~

你這樣一講我才看懂你的意思,小弟我太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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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證的疑慮消失是因為特偵組及法官都認為該有的證據都已經掌握並且釐清,就算串證也無效

逃文的疑慮消失是因為以前總統的身份,要逃離台灣甚至尋求外國政治庇護都是很困難的

搭機,更不可能,情治單位顧條條,誰都認識他那張臉XD

他唯一的方式就是偷渡,但是要他偷渡去大陸? 香港?

所以他主張『我不會逃亡』,這一點其實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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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是法律文,大家都很和諧在討論,管妹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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