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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那一天~我女兒差點被計程車撞到~

眉心 wrote:
事發地點:高雄市左營...(恕刪)



新訓時搭過那裡的排班計程車.......


只能說 只要油門採的深 人人都可以當閃電霹靂車





他們為了要搶收假的阿兵哥 搶快剛好而已
我搭的那台改裝三菱.....

紅燈???闖!!!!
40KM/H的龜車???超車!!!!
最可怕的是....紅燈+車陣???? 逆向~~咻一下就過去了

高鐵站到四海一家 我記得開20分鐘不到?? 不是很確定....不過那台小黃比我預計的還快了10多分鐘到集合地點

正常的司機 也是有拉 跳表就帶我們逛了夜市一圈 害我們差點逾假
眉心 wrote:
高雄的計程車司機~我想並不是每一個都那麼差...(恕刪)

你運氣好...遇到差的.
大多數都操傢伙.烙人.
兇的勒...
辛辛苦苦賺錢繳稅.卻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跟照顧...
樓主大哥,您以為台灣的"職業"駕駛執照很難考嗎?
根本就就是專業過頭,每天在玩命,玩別人的命...
我覺得應該立法規範。
職業駕駛若是犯了連一般駕駛都不該犯的錯,就是明知故犯,應該加重其刑,殺雞儆猴。
我不鼓勵嚴刑峻法的恐怖治國,但有些事情涉及公共安全危險,職業身分還知法犯法,那就是故意藐視。
就像台灣酒駕罰得太輕了吧?
日本酒駕一攔下來就是罰50萬喔...
超速也很精彩,以超速範圍來計算,最少也罰十萬。
而警車本身儀表也有測速記錄,讓你當場無話可說。

眉心 wrote:
事發地點:高雄市左營...(恕刪)


台北也是這樣

話說有次就是因為計程車直接在人家前方往左切
害人家摔車

他硬是拗沒錢

連醫藥費都不肯賠勒

後來所有的醫藥費

我是跟自己學校的學生保險申請的

(我本來不打算保學生保險的,結果老師說很便宜,保了萬一要用到才.....

結果真的用到了 )
我只是個平凡的女孩...喵~
os011074 wrote:
新訓時搭過那裡的排班...(恕刪)


你該不會也是海軍的吧!


不死小王子 wrote:

你運氣好...遇到...(恕刪)


如果真的是這樣~

我不管對方絡多少人~

我都會先將那位計程車司機處理掉~

誰檔~我就會處理誰~包括警察來都一樣~

原因很簡單~

你不比他狠~你就輸了~連想翻身都不用想~


bvmbmb wrote:
樓主大哥,您以為台灣...(恕刪)


我並不期望台灣的政府官員有膽子這樣開罰~

在我有生之年~我想那不可能會發生~

我剛從高雄市政府連到高雄市的交通局~

右上角的民眾服務信箱裡面有個"自拍速必通"~高雄市交通局"自拍速必通"~

在今天7/19的案件處理~最後結案日是7/7~

整整慢了12天的處理速度~

就算扣除四天的周休~還是慢了八天的工作天~

這就是公務人員的做事態度嗎?

那我還要警察做什麼?

在台灣~凡事自求多福吧! 有困難~自己解決速度還快一點~




Dunyia wrote:


台北也是這樣

...(恕刪)


警察沒有來嗎?

那就法院見吧!

上次我被撞到~

那個人不賠~還出手打我~

我就請他先坐上車~

然後我站在他後面將車牌抄下來~

再請他離開現場~

隨後打電話報警~告他肇事逃逸~

事後傳訊三次不到~

第四次開庭時~法官問我要不要和解~

我當場拒絕~要法官直接裁定~

那位四十多歲的男性肇事者馬上轉過來拉著求我和解.......

後來我也只有針對傷害罪的部份和解~

因為肇事逃逸是公訴罪~不是告訴乃論~

所以他最後還是被關了~~~

如果那位計程車司機也要這樣玩~

我應該是會奉陪到底~

眉心 wrote:
警察沒有來嗎?
...(恕刪)


警察有來

但連警察都跟我說沒事快和解.................

結果我的傷口明明很深

卻被醫院當成一般擦傷處理...............

後來當然很慘..........真是有夠衰


還是你比較厲害...高招
我只是個平凡的女孩...喵~
可能你是南部吧
計程車都流氓在開的
台北司機程度素質相對比較高
easyup43 wrote:
可能你是南部吧計程車...(恕刪)


那應該是你在台北很少坐計程車吧!

我在台北上班時~

常會坐計程車到台北火車站~

曾有一次計程車司機最扯~

他逆向開進一條單行道的巷子中~

剛好有台車從對向開過來~

計程車司機這時發揮職業技術~

猛按喇叭逼對方倒車~

一路將對方逼退到巷口~

難到你又要說這位計程車司機一定是南部上來的嗎?

眉心 wrote:
事發地點:高雄市左營...(恕刪)


我昨天也是在左營明誠路那
還玩片子正要騎車離開
也是一台黑色福特的自用車 車號 ZN-126X
從內車道快速的切到機車道
差幾公分就被他撞到
後來我也追著他
停在至聖路某店 從後座下來兩位長得很愛國的女性
就為了去服飾店 可以這樣開車
要不是我有載人
早拿電擊棒問後他一番

就是一堆這種不顧其他人安全的用路人
才會有一堆事故
想想還真滿想扁那位駕駛
有點想把他找出來.....
如果受傷對方太機車就不要和解

半年內都可以告刑事傷害

兩年內可以告民事損失

反正對方開車人沒事
你騎車被撞摔車
你可以告刑事..對方還要怕

喊沒錢

等判決下來再喊吧hahaha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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