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dlock wrote:
我己經寄了二...(恕刪)
反正這是我給您的建議
如果您不聽您就去告吧!
到了地檢署或是法院他們一定會不斷勸您不要告了
這又要浪廢您很多保貴的時間
告到最後您一定會發現當初不要淌這場混水就好了
雙方就為了這種無聊的事進出法院
如果您希望如此
您今天就可以去地檢署提告
裡面的人員會幫助您完成手續的不用擔心
Madlock wrote:
想請問有沒有熟悉法律的人士在01
我發現我女兒的相片被盜用
使用在Yahoo的拍賣中
因為我女兒剛好也有穿著相同的衣服
賣家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 就擅自將我女兒的相片用於他的商品上
我在上星期己經發信通知他
但賣家非但沒有回信, 繼續PO他的商品
連我女兒的相片也沒拿下來, 繼續使用
所以, 我想對他採取法律行動
但不知應向什麼單位提出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