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餐廳吃飯,看到小孩子滿街跑..但大人在旁邊都不制止時,我就會很受不了...有一次在餐廳,又看到這種危險場面...我馬上跟那小孩的媽說,你兒子滿街跑,萬一滑倒或被燙到,我一定幫餐廳做證,不是他們的問題..是你們不管教.....台灣的媒體可以再認真一點嗎? 只會斷章取義....這種新聞真的讓人看不下去...
我看蘋果視訊好像沒這麼誇張吧是不是有漏掉畫面阿如果我是家長我也會要求熱湯不應該放在那個地方畢竟看畫面媽媽帶小孩進來不到幾秒鐘就發生事情我覺得如果小孩在那跑跑跳跳講不聽媽媽應該負完全責任但是進來沒多久就發生餐廳應該要有責任吧我想家長應該氣的是跟你反應你也不處理處理也是隨便處理發生事情我也會很生氣不好意思我是看蘋果視訊如有其他畫面又另當別論http://tw.nextmedia.com/animation/index/video_artid/32639056/video_issueid/20100706/sec_id/5
就算是被媽媽撞倒而去碰倒糖水個人覺得那個地方不應該出現那個東西難道我在西門町人多的地方放個有危險的東西出了事是活該倒楣還是不長眼阿畢竟小孩沒有蹦蹦跳跳其實意外都是會發生的要如何避免意外及防範意外都是必須的最近工安意外很多看看都是如何發生的
gg7878 wrote:老母要求他放底下嗎我想店家應該注意顧客安全吧 如果哪天你們家開門做生意!記得上來公布資料、小弟一定揪團去消費!(去賺你賠償金)自我感受良好不是啥大問題!問題在於這種良好表達前要先看一下別人的感受....還有事發地點叫"餐廳"餐廳東西多半有高溫這叫做"常識"任由一兩歲的小孩在餐廳裡面隨意走動已經很沒常識了然後自己推推車沒注意小孩的位置就一屁股撞上去這叫粗心新聞中那個媽媽說店家沒有在熱糖水旁貼標示先姑且不論糖水怎麼跑去那邊、但依照這個邏輯上面貼了八國語言的警告也無濟於事因為這個粗心老母的屁股完全凌駕於所有標示而且八國語言的告示牌兩歲小孩也是看不懂的只有小孩無辜的燙傷!這個粗心的老母應該受個鞭刑感受一下自身疏忽所造成的小孩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