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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懂的「台灣之光」理論

蛋蛋維 wrote:
我也認為台灣把國家經...(恕刪)

就提升國際能見度, 把同樣的錢一個拿去給國名都說不清楚的邦交國做所謂的"外交", 一個拿去提升運動員訓練品質跟生活保障那個划算?

沒越界吧?!
Confucius say: You go to jail, bad boy
kc01 wrote:
最近看到很多人跳出來...(恕刪)


不能認同...
以後國家要選手代表出賽, 出場費先給1傹吧.
得名次, 再給一億.
要不然, 國家的名子就從參加名冊中刪除也可以.

...
不要老是把別人的努力想的很簡單, 然後來撿現成的!
我們國家現在當家的, 為了推行自己一意孤行的政私
前幾天不又拿人家當例子(拿來擋箭), 消費了一次.
神阿, 丟下一台車吧, 柴油的、30Km/L ..
政客、媒體、網路鄉民(包括我)只是沾光嘴砲一下罷了XD

嘴砲要國家出錢當然很容易
(何況發光的本人根本沒開口 倒是一堆想沾光的在"喊燒")
要從自己口袋拿錢出來?
嗯~再考慮一下..........................................
我覺得這明明就是一個雙贏的事情
運動選手在往職業發展時政府明明就可以幫助選手來達到鼓勵追夢和提倡運動的目的
體委會的存在當然是為此而存在
其實這就跟房貸或是信貸、創業貸款一樣
只不過因為這是無償的、所以要幫到什麼樣的程度就讓相關單位去煩惱
但是...我其實不讚成這些像高爾夫球跟網球占去過多的經費
站在提升運動風氣的角度上我比較讚成庶民一點的運動項目獲得較大支助
另外台灣的市場真的太小
所以很無奈的想打球還是只能去國外打
這是非常現實的事
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嘴炮照 01
藤原豆渣店 wrote:

宏碁、華碩、HTC等公司也可以跳出來要求要幫他們
政府有高科技稅收減免.....
藝人們也可以跳出來要求要幫他們
他們也有可能進軍好萊塢
政府有國產電影補助....
出國留學的也跳出來
他們有可能得諾貝爾獎.......
政府有公費出國留學....



不做品牌的代工廠也有高科技稅收減免
做品牌的才會讓全世界知道台灣
但做品牌的稅收減免並沒有比較多
千萬別誤解我的原意
將台灣推出世界舞台的很多人在做
但主動要求因此要台彎應該幫忙的.........目前有哪些人?請釋疑
國產電影補助?那是補助電影制作,並不是補助演員!那歌星怎麼辦呢?是不是也為小胖來要求一下?
公費出國留學?沒有申請到公費留學的呢?

記得奧運得牌的有獎金及終身奉
代表個人的職業賽實在不知道要要求什麼?
他們辛苦我知道
可惜現在很多人以抱不平出來沾光

以前代表學校參加鄉運,得牌只有第一次有在週會頒獎並得到一支大功.....這就很高興了
參加縣南區運動會,得牌只有記功,從此週會不再頒獎.......還是很高興
參加縣運,得牌,這次除了記功外,得到鄉公所發的1600
參加縣運中運,得牌一樣只有記功......
迎區中運聖火.........跑了10公里........然後跟上一所學校傳聖火的女生一群人一起去吃冰
當然是自己花錢,最後還被凹幫女生出錢
參加區中運.......沒得牌........這次真的什麼都沒有了

那時很享受那種過程
沒有人會去要求學校應該幫忙什麼
參加比賽自己花錢坐公車、火車
家裡沒錢,穿的是媽媽辛苦打毛線賺來的牛頭牌釘鞋,選手牌衣褲
比賽很多人全身都穿當時廣告跳起來,可以將樹上卡住的飛機拿下來的愛迪達
結果證明沒用,穿名牌也沒有跑的比較快

大大小小的比賽參加不知道有多少次
鄉運、縣運金牌大功一支,銀牌小功二支,銅牌小功一支,
唸不到一半合起來早就超過三大功,也不知道能幹嘛
當時獎牌掛滿了書桌前的那面牆
畢業的時候教練跟我說:找一間重視體育的學校唸,你在練體育裡面成績算很好的,將來考師大
然後將體育獎獎狀拿給我.......只是我最後一次拿到體育相關的獎狀

現在隊友最好的工作,只有一個在當國小體育老師
差的佔多數,有打零工、擺流動夜市,也有在混的
問他們後悔嗎?這條路都是自己選的,但就是沒有人會覺得學校或政府欠他們
kc01 wrote:
我也當過體育選手,怎麼就不覺得別人一定有義務要幫我
如果是代表國家參賽,國家要出費用是比較合理
但如果已經是「職業」賽了,代表是他個人,所有的費用本來就該自己張羅應該沒什麼不對吧
他拿到好成績,獎金、代言.....等等都是他自己的

體委會在北京奧運前時,執行了為期四年的補助職業選手的「黃金計畫」,盧彥勳也在部落格上表示,獲得黃金計畫共約六百萬補助

以一位連續兩次代表台灣出賽奧運的"職業"選手
沒意外~2012因該也是他代表台灣出賽
今年廣州亞運他因該也會代表台灣出賽
你覺得有沒有義務?

盧彥勳共獲得黃金計畫共約六百萬補助
現在就是黃金計畫沒了 少了每年150萬的補助...
他是職業選手也是國手
哪他國手的每年150萬補助呢??
為什麼沒了??

2004代表台灣參加雅典奧運男子單打項目。為台灣第一次取得該項目的資格
2008年8月,盧彥勳在北京奧運會首輪中,擊敗世界排名前十的安迪·穆雷,最後在16強中敗給奧地利球員于爾根·梅爾策
2009 1月 代表台灣打世界霍普曼盃

盧彥勳http://www.rendylu.url.tw/porfile.php
宏碁、華碩、HTC等公司都是營利單位
本身就有完善制度以及賺錢優勢
但運動員呢?

比賽是比賽
商業是商業
當混為一談時就有矛盾了
這裡挺無聊,退駕~~

kc01 wrote:

最近看到很多人跳出...(恕刪)

三星和LG是怎樣搞出現在這麼大的市場
就是南韓政府在後面幫他們撐腰啊
其實早就該這麼做......
既然要養選手就該有完整的措施
而不是要你代表國家出賽才給你錢
人材是要培養的
沒有運動選手一開始就是舉世聞名的
總是要一點一點的打出來的
當選手苦哈哈的時候 這時候政府不就是要幫忙才對嗎
國家的錢拿去培養好的選手
絕對比整天發包道路障礙工程好
50元的經費

經過多人手上之後 = 你自己要付50元. . .
GKKSWAE wrote:
三星和LG是怎樣搞出...(恕刪)


如果是職業選手
政府把你拉拔長大,給你錢培養你

你有朝一日得到好表現
突然翻臉不認人,跑去國外賺大錢

那政府是........?拿納稅人的錢...

養職業選手?

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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