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蛋維 wrote:
我也認為台灣把國家經...(恕刪)
就提升國際能見度, 把同樣的錢一個拿去給國名都說不清楚的邦交國做所謂的"外交", 一個拿去提升運動員訓練品質跟生活保障那個划算?
沒越界吧?!
藤原豆渣店 wrote:
宏碁、華碩、HTC等公司也可以跳出來要求要幫他們
政府有高科技稅收減免.....
藝人們也可以跳出來要求要幫他們
他們也有可能進軍好萊塢
政府有國產電影補助....
出國留學的也跳出來
他們有可能得諾貝爾獎.......
政府有公費出國留學....
kc01 wrote:
我也當過體育選手,怎麼就不覺得別人一定有義務要幫我
如果是代表國家參賽,國家要出費用是比較合理
但如果已經是「職業」賽了,代表是他個人,所有的費用本來就該自己張羅應該沒什麼不對吧
他拿到好成績,獎金、代言.....等等都是他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