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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萬的消費券?

苦民所苦
就更不應該給



不然
讓每一個遵守法制規則的人
情何以堪


有點看不過去的是
當記者採訪的時候
有段新聞畫面

旁邊好像是當事人的親親
一副義憤填膺的說
"不能換喔, 我們寫信來給....."

那種神情
有刁


看到那神情
似乎, 又不怎麼同情這件事了
donny419 wrote:
一個婦人為啥會有21...(恕刪)

一個婦人有21萬,不覺得怪異

我也是開店面的,那時候收了也快百萬的消費卷.......(很痛苦)

不過按照政府對這婦人,疑似法外開恩的作法

特例....一堆人會轟,政府說一套做一套

按照規局來走....又會有一堆人說,政府不通人情等等的

怎麼做都會得罪另一方的人啦.....這就是台灣人
我家也有3萬多
是當初同事出國沒花到的,我集中起來收藏
如果能換錢的話
我也要個案處理啦
等等寫信給總統我也要個案處理
哪天那個大嬸支票過期沒去軋
會不會也寫信給高層有力人士呀
不然就用顏色來決定好了
顏色正確就發還一半
表示安慰獎
顏色錯誤就不退
表示公正嚴明
這樣就符合大家的期待了
反正不管怎麼做
都會有人贊成
有人反對
既然如此
不如就看那位婦人的顏色吧
我是覺緣體!感覺緣分的實體 ,請不要弄錯了
21萬的消費券, 不是21塊, 也不是210塊 ....

如果今天當事人換作是你我呢? 會不會也要求要個案處理?

小弟自命沒那麼清高, 如果真的可以換, 那當然是要爭取囉, 畢竟那也是一筆錢啊 ~~~
台灣人向來都是嘴巴罵特權
一遇到事第一個想到的也是特權
要幫忙的話
請馬先生自費買回去收藏
別動用到財政部
搞什麼個案從寬處理
才不會有首開先例的問題
donny419 wrote:
一個婦人為啥會有21...(恕刪)


你以為民代會放棄這次露臉的機會
給了有人罵~開先例
不給也有人罵~不知民間疾苦
幹脆順便來公投好了
反正很多人都愛公投
官員自己打自己的嘴巴...這樣施政有何Credit呢?
如果一剛開始用禮券的角度來處理消費券,或許就比較少爭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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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月1日開始,消保會新規定,禮券不能限定使用期限,要求業者有履約保證,部分百貨公司的禮券出現變化,遠百和SOGO的禮券可以共通使用,微風禮券也首度可以找零,另外衣蝶則被禁止發行禮券。

買了一大堆禮券,最擔心的就是商家跑路,禮券變廢紙,還有一堆有的沒有的使用規定,不過4月1日開始,新制度實施後,消費者將更有保障。百貨業者:「歡迎光臨。」

消保會規定,禮卷不能規定使用期限,凡是標示期限,就算過期,還是能使用。有些禮券上會註名不能退費或找零,但一張禮券用不完怎麼辦,業者必須以註記的方式,讓消費者日後再使用剩下的額度。

消保會也要求禮券上必須說明,向哪家金融金構提出足額的履約保證,以免爆發財務危機,影響使用權益。像是衣蝶百貨從4月1日開始,已經被禁止發行禮券。

而SOGO百貨和遠東百貨的禮券,因為策略結盟,2家百貨可以互通。購買禮卷時,要仔細看上頭是是否標明「履約保證」,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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