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一定要還....而且要離職講都不講就直接不進公司?這一點很不可取!辦好離職手續在離職吧~就算妳只上班二天也一樣的..這是職場基本的工作態度...而且台灣就那麼丁點大..同產業的圈子又更小...很容易會相遇到的..如果你現在準備要離職的這間公司主管是那種愛記恨會扯後腿的人...妳找的下一份工作又是那種要照會前公司的..那妳就要自求多福了!別懷疑我就有遇過這種主管!妳不要想說新的求職履歷不寫這間公司就沒事了..如果你有保勞保的話.勞保局的投保紀錄都查得到的!!!所以妳現在要~1.去還制服2.辦離職手續
陳芋頭 wrote:我之前到新的公司,上了一天的班,公司也有給我制服!!後來發現不習慣!! 第2天就直接沒有去上班了!!那我制服要還他們嗎!? 不還會怎樣嗎 既然你都已經這樣子做了, 那不想還就別還阿, 看看之後會怎麼樣然後再上來跟我們分享唷~但是代價是你自己負責~芋頭? 要不要順便改個名稱叫做草莓?才一天就受不了, 那你當初幹嘛去應徵?受不了也不敢講, 難不成他們會吃了你? 怕啥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