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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酒後逆向的機車騎士,直接撞來,現在病危中,請教各位大大該如何處理??

如果是我,我一定是不會去,要告就來告,
我還要告到他賠償我精神上的損失,因為我被他嚇到....
去探望幹嘛?要去被親友團圍著敲竹槓嗎??今天是他錯又不是我錯....
請警察還原現場再說....

話說小弟也是一次凌晨騎機車在大漢橋上從新莊往板橋機車道,
也是突然間看到遠遠怎麼有大燈往我直衝過來,
當場下的我喇叭狂按,並且急煞,後面的機車也是莫名其妙的急煞車.....
結果居然一個喝醉酒的老兄,也沒戴安全帽要躲避橋下的臨檢...
逆向騎在大漢橋上的機車道..........
.
當場一下橋就先跟警察抱怨.....


"態度溫和立場堅定"

最好是去探視,錄音筆帶著以防萬一

若是開口要錢,那就說:一切等鑑定結果出來再說

去看一下就回來(錄音也算是一種探視紀錄囉)
不去+1
酒價又逆向行駛 自己受重傷只能活該.....
如果樓主被撞受傷了 雙方受傷 那這樣是誰要去關心?

※是我 就算對方死了 就是不去

要去也是可以 但是不要一個人去

※是我 就帶人去 一見面就直接談賠償價錢


【抱歉 我認真了
Kaion wrote:
小弟6/11日晚間8...(恕刪)

建議去找一些免費的法律諮詢
看看去不去對未來有何差別
神戶齊 wrote:
人道探望一定要..最...(恕刪)

這樣比較好,如果警察願意的話,有警察陪同最好。

還好有被正在執行臨檢勤務的警察看到,不然真的灰不完了!
2/10 - 長腿秀英的生日! 9/22 - 舞后孝淵生日!
RMIT.E.E. wrote:
別去 , 去了羊入虎...(恕刪)


帶mini DV更好..連影像都有了...一隻也很便宜..2千-3千有找不過記憶卡記得放16G的錄比較久..

但是要先試錄,橋角度..

不要到時後影像沒有錄到..從頭到尾都只看到自己的鈕釦...

mini DV真的是好物..機車族或是汽車族都可以使用...而且可以隨身攜帶,又不怕被發現...
Kaion wrote:
前方的臨檢警察目擊了全程...(恕刪)


還不趕快去問清楚他們的姓名..編號..服務單位..聯絡電話

kellenhuang wrote:


千萬不要去理他們...(恕刪)

+1
為什麼看完之後我腦中又浮現一句萬惡知語
"應注意而未注意"
希望您不會有事............
我是建議你去探望他但不要一個人去且搜證工具帶好
另外去也不要說誰對誰錯, 去致個意就走人
如果對方強押你做任何承諾也不要答應
多年前我跟我姐夫曾經吃過這種虧
你有沒有去探視對方這在法庭上會對你有影響
如果你採取不聞不問一味推給保險公司處理的話
會跟我及我姐夫一樣原本沒責任的只因法官認為我們態度不佳做出對方有利判決
台灣法院不是講法理情的是講情理法的,法律是擺在最後一位的
台灣法官最喜歡引用的一句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光這句就可以讓你賠到脫褲子
我給你的建議是
1. 要跟對方致意及關心且要有記錄
2. 現場圖及筆錄要詳細記錄當時狀況且有些用詞要加入有些要避免
如遠遠就看見他且注意他的舉動且閃避但還是無法避開等用詞不能說沒注意看等
3. 要緊追交通隊的分析報告這個到鑑責委員會上是重要依據
4. 去鑑責委員會說明前先想好整個流程及說詞,最好能有詳細圖示說明雙方動線及狀況
最好找有法律背景的人view 一遍. 因為只要鑑責委員會判定你有1%肇責的話
對方在刑事上告不贏你但在民事上就可以對你求償.這1%的金額如果對方掛掉的話
你可能就會付一大筆民事賠償的.這筆不見得事保險公司付.
5. 上法院最好本人也要出庭當然保險公司也有法務會去.我自身就是被保險公司騙了.以為簽代理人後就沒我的事.
誰知保險公司惡搞讓我除了保險給付仍不夠賠對方.我自己還掏錢出來補差額
6. 在法官面前態度最好謙卑一點不要太囂張雖不認錯但也要表示有持續關心對方, 我姐夫就是被法官認為態度不佳
直接判刑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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