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去也不要說誰對誰錯, 去致個意就走人
如果對方強押你做任何承諾也不要答應
多年前我跟我姐夫曾經吃過這種虧
你有沒有去探視對方這在法庭上會對你有影響
如果你採取不聞不問一味推給保險公司處理的話
會跟我及我姐夫一樣原本沒責任的只因法官認為我們態度不佳做出對方有利判決
台灣法院不是講法理情的是講情理法的,法律是擺在最後一位的
台灣法官最喜歡引用的一句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光這句就可以讓你賠到脫褲子
我給你的建議是
1. 要跟對方致意及關心且要有記錄
2. 現場圖及筆錄要詳細記錄當時狀況且有些用詞要加入有些要避免
如遠遠就看見他且注意他的舉動且閃避但還是無法避開等用詞不能說沒注意看等
3. 要緊追交通隊的分析報告這個到鑑責委員會上是重要依據
4. 去鑑責委員會說明前先想好整個流程及說詞,最好能有詳細圖示說明雙方動線及狀況
最好找有法律背景的人view 一遍. 因為只要鑑責委員會判定你有1%肇責的話
對方在刑事上告不贏你但在民事上就可以對你求償.這1%的金額如果對方掛掉的話
你可能就會付一大筆民事賠償的.這筆不見得事保險公司付.
5. 上法院最好本人也要出庭當然保險公司也有法務會去.我自身就是被保險公司騙了.以為簽代理人後就沒我的事.
誰知保險公司惡搞讓我除了保險給付仍不夠賠對方.我自己還掏錢出來補差額
6. 在法官面前態度最好謙卑一點不要太囂張雖不認錯但也要表示有持續關心對方, 我姐夫就是被法官認為態度不佳
直接判刑8個月
內文搜尋
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