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lant0157 wrote:不就是開錯車道,錯過...(恕刪) >不就是開錯車道,錯過下交流道時機,也許是外地來的,他慢慢開也是等後面車輛注意到他才切換下交流道,我遇到這種>情況會讓他先走,我覺得行車紀錄器的用途已經矯枉過正.實際在路上開的時候,我管他是不是外地來的、晃神的、不熟路況、不管男女亂開車的。我一定會讓路,因為我的命或他/她的命都很重要,我不想因為這樣掛在路上。但如果我有行車記錄器的話,一定會和樓主一樣拍下來舉發。被電過一次才知道自己有多白目。很多事情都是遇到了才知道痛。而且罰3000 - 6000 還算少的咧,用少少的代價可以記住開車要小心,很划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