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他是在大庭廣眾下說出他是"遲到大王"才會被告的...有時候說話用語要小心若是將遲到大王改成"一周遲到x天,一月遲到x天,與平均值相較高出多少"這樣應該就不會被告了吧....^_^我只是將遲到次數數據化作比較而已喔...可沒說人是遲到大王喔P.S : 有人就是這樣,懂些法律就去告人那學生若是污辱老師,老師可以去告嗎?到時該不會又說,學生還小不懂事,請求原諒...靠...那這樣關他父母好了...因為家長沒教好...^_^
一個月遲到九天還好吧我還敎過一個月只有九天沒遲到的勒每天都要CALL IN去他家請他來上學遲到的理由是昨晚幫媽媽練功打怪所以太累小團體輔導也做了還送他五六個鬧鐘最後爸爸也請來學校他說他也無計可施因為他長期工作不在家都是媽媽在照顧我也跟同學說不要罵他遲到大王結果人家稱呼他「遲到達人」
稍微翻了一下蘋果訪問了3個人(忘了是律師還是其他法官)兩個認為不應該成立一個認為要看實際情況有沒有遲到的那麼嚴重(一個月7天,這邊變法官心證)嗯,這樣比下來,上訴無罪的機會很高只能說,好死不死對方家長是書記官,法條就是比一般人熟(法律是給懂的人玩的)至於跟法官有沒有交情,誰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