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BE0125 wrote:依我國現行刑法強制性交是公訴罪例外:對配偶強制性交是告訴乃論罪(恕刪) 謝謝指導, 我找到了...關於非告訴乃論與告訴乃論解釋得很清楚...http://www.mlsh.tp.edu.tw/service/guide/6/2_6.htm
cash0617 wrote:[轉]來源「不配合強...(恕刪) 最後這則小偷的新聞越看越覺得有熟悉感,查了一下關鍵字[小偷+打死+追出100公尺]果然找到這條很有印象的新聞 蘋果日報2003報導一開始覺得打賊天公地道,再想了一想確實屋主防衛過當,追賊不需拿刀追吧,又不是在家裡保護自己和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