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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一下說要資遣一下又說不要...還說只是告知我選擇...不代表我可以決定選擇....是嗎?

ceintinshen wrote:
我是間牙醫診所的助理...(恕刪)


跟無良的老闆玩到底!

離職後,公布哪一家診所?

讓廣大的網友,好好宣傳這一家牙醫的「就感心」制度~


[IMG]http://hdwing.com/user/humourlo.gif[/IMG]
提醒你:
一開始講定的勞動條件
不是單方就可以改變的

例如:將底薪改為時薪制&固定班變成排班制

一定要過你的同意才可以,也就是說要在文件上簽名

資遣的話,他一定要依照勞基法的法條才能資遣你

如果你受不了了這樣的折磨,請收集好證據
先上勞工局申請調解或仲裁

如果效果不好(雇主不出席等)
看你要不要跑法院請求第 14 條 (勞工須預告始得終止契約之情形)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局申訴一定有用

醫生看多了

很多醫生色大膽小怕狗咬

只要弄到勞工局一定給錢讓妳走人

醫生很怕麻煩會花錢消災

謝謝大家的回覆嘍!!

我會再爭取看看的...
ceintin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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