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wegianwood wrote:
他是未成年人啊
難道...(恕刪)
年紀輕不是藉口吧
他被放出來之後
一定會在累犯
想說台灣的法官真好呼巄
以後犯罪集團還是什麼
都會請未成年來幫忙
反正因為未成年所以也判的很輕
是嗎

Alfa20070128 wrote:
剛剛看新聞,一個人姦殺女高職生,結果只要坐牢十一年。
記得之前有個人強姦女人,結果就被判坐牢七年。
這樣看來,在台灣如果強姦女人,就乾脆殺掉,
因為也只要多坐牢四年,殺人滅口後,
神不知鬼不覺,更不容易被警察抓到。
感謝台灣法官的德政,
讓大家可以在台灣享受姦殺的快感。...(恕刪)
無盡的夜 wrote:
所以 台灣的司法是鼓勵 未滿18歲的人盡量去殺人放火 姦淫擄掠 反正都不會死刑 只希望下一個受害者 不是我或是我家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