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姦殺女高職生只要關十一年?!


norwegianwood wrote:
他是未成年人啊
難道...(恕刪)


年紀輕不是藉口吧
他被放出來之後
一定會在累犯
想說台灣的法官真好呼巄

以後犯罪集團還是什麼
都會請未成年來幫忙

反正因為未成年所以也判的很輕
是嗎
很多法官應該心理支持廢除死刑吧
所以乾脆都不判死刑了...
理由就還犯人有悔意..罪不致死
不懂啊..這個世界..公平與正義在哪兒??
norwegianwood wrote:
他是未成年人啊
難道你想判一個14歲的人死刑?

奇怪

未成年不能判死刑嗎?

他未成年都可以殺人了!
如果真的有海賊王就好了
那些壞人都去吃屎吧
看到魯夫把天龍人揍飛就很爽
此案重點在於那是未成年人犯案
所以想重判唯有修法一途

蘇浩雄(27歲)於86年12月,他才14歲即潛入瑞芳鎮中山路友人家要行竊,見友人吳姓姊姊(16歲)獨自在家,蘇用廚房水果刀脅迫她性侵害。蘇擔心吳女報警,而用水果刀猛刺她21刀致死。案發後,員警找不到毛髮、體液進行DNA比對,案情陷入膠著。(新聞標題"姦殺友人姊 判11年確定")
Alfa20070128 wrote:
剛剛看新聞,一個人姦殺女高職生,結果只要坐牢十一年。
記得之前有個人強姦女人,結果就被判坐牢七年。
這樣看來,在台灣如果強姦女人,就乾脆殺掉,
因為也只要多坐牢四年,殺人滅口後,
神不知鬼不覺,更不容易被警察抓到。
感謝台灣法官的德政,
讓大家可以在台灣享受姦殺的快感。...(恕刪)

刑法第63條:
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無盡的夜 wrote:
所以 台灣的司法是鼓勵 未滿18歲的人盡量去殺人放火 姦淫擄掠 反正都不會死刑 只希望下一個受害者 不是我或是我家人...(恕刪)

大部分其他國家也有這種規定
這是刑法理論與刑事政策的基礎之一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剛剛也看到一則判決,也滿跨張的..
一個人x因為喝酒席沒有位子可坐,居然開車撞酒席,造成1死多傷...
一審判10幾年吧(記憶中,錯的請各位糾正)
結果那位殺人犯上訴,改判6年吧(記憶中,錯的請各位糾正)
原因來了.............原因是
法官認為殺人犯喝酒開車衝撞,屬於精神耗智(還是弱智???),罪不至重,改判輕一點....
結論還有..........結論是
那位殺人犯還可以上訴........沒錯,我沒聽錯,開車喝酒撞死人,他還可以一直上訴.....

啊~~~~~~~~~~~~~~~我快瘋了~~~~~~~~~~~
我不要Welcome TW啦
biss0220 wrote:
應該說 他當時羈押好幾年 等於吃了好幾年牢飯了
法官才輕判些


不能這樣說= =a

被羈押是可以扣掉刑期的

從報導上來看
90年竊盜被補,同時自首86年之罪
假設從90年就被羈押至今,已有約8年多至9年


所以應該只剩2~3年,就可以刑滿出獄了而不是假釋
........os:巴頭~這是可以高興的事嗎

而,被告之竊盜以罪證不足判無罪
椰果豆花 wrote:
14歲就不能死? ...(恕刪)


未滿18歲者受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保護,一般不能判死刑,
記得除非有殺害直系血親(父母、祖父母)之情形,才有「可能」判死刑。
kellenhuang wrote:
不要對台灣的法官和檢察官有太多期待...(恕刪)


在這些犯罪者眼中,檢察官法官都是嫩咖,

考試一等一,但對人情事故人心險惡卻一無所知,

全台灣只有司法人員相信強姦殺人撕票犯是本性善良的

除非受害找是他們的親人.....
已服刑期是別罪無法合併的.

此案由於未成年(14歲非近18歲)與自首,
所以判刑較少,
這點我覺得還算合理,
可以鼓勵自首.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