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有發文告知過網友,
奇怪的是類似的手法,為什麼政府機關可以縱容這種機構林立,
而且還有越開越多間的傾向,頗為離譜,
告他也沒用、他還會反告你咧,
檢舉也沒有用,他們還會說他們是合法的,
奈何正牌公司自己都不維護自己公司名譽,
任憑其公司"行銷",這種手法不知道還會流傳多久,
而且網友請小心點,破壞該公司名譽,
小心他們也會找上您"捍衛自己的名譽"...。
林組長認為這案情並不單純...

下一位...。
chiang:不要再嘴砲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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