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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跟大樓保全吵了一架

cashandcash wrote:
燈不就是拿來照明的嗎...(恕刪)
\

燈是拿來照明的是沒錯

小弟之前也當過管委會的一員

對於公共用電也是會有所限制
畢竟省一點是一點....

也許當下只有樓主認為光線不夠 但是其他住戶並沒有這樣的困擾
我住的社區在召開管委會的時候 一定會通知住戶
但是會去參加的少得可憐 但是如果會中有甚麼決議 通常一定會有人龜龜毛毛

管委會議並沒有限制只有委員可以開 住戶也是可以參予的..租屋的房客也可以
當下可以將自己遇到的問題在管委會議中提出...

別甚麼都不做 就說管委會和保全是一夥的
保全只是執行管委會議中決議的事項

如果保全不執行會議中決議的事項...有可能會被換掉....
也許樓主遇到的保全口氣不好 但是這是單方面的說法

如果開多少燈是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的,那保全人員也只是執行者,何必為難人家呢?

要住在集合住宅裡,大家都要遵守規約,不然,會天下大亂的!
生活公約基本上有一定的效力唷
開版大如果覺得太暗 先向管委會反應看看
真的不便 也許管委會就可以討論一下是否要多開一盞燈

如果要改生活公約則應該在開住戶大會時(你或是房東)
提出這個問題來
如果大家都同意 就把生活公約改了
開就沒問題
只是
很難啦~
公設地方的用電大家都要出錢
大部分人寧願省一點 除非真的很不便
不然開版大你也只能照著公約
只是樓梯間

如果真的不爽............
買棟透天宅要怎麼開就怎麼開
天皇老子也管不到
這樣就比較不會那麼火大
我也當管委
住戶意見多的跟甚麼一樣
有意見的通常連開會都不來
都開完會決議了,才在路上遇到跟我反應
我只能說我也沒辦法
每次遇到就每次講
你這麼不能忍受為何不撥空來開會???
所以我遇到都聽聽就算,有時連聽也懶得聽
我習慣隨手關上我那層樓的燈
因為這樣公共用電的電費就能少一點
ps習慣浪費電(尤其是公共用電)的人請好好想一想吧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很難啦~

而且就像前面大家說的..

管委會已經那樣規定了, 保全公司當然是按管委會的規定走啊..
你要管理員為你而改變管委會的決議, 真的是挖洞給他跳~

而且, 你因為這樣被開單, 到時被電的也是出租給你的屋主吧~
像我也有好幾間在出租, 真的很討厭一天到晚有人來跟我說什麼房客那裡不好有的沒的~

管理員的態度如果覺得不好, 可以反應嘛..
如果覺得燈太暗, 跟主委說看看嘛..
因為很多的確是大家想儘量省一點...

我也覺得樓主這樣是為難管理員了~
像我是主委, 如果管理員這樣, 我可能看到也會電他~ 明明會議都規定好了(不管我同不同意), 就必須要按規定走啊~ 不然,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大家是開好玩, 家家酒嗎?



hap730914 wrote:
實在"有夠不爽"昨天...(恕刪)


保全公司駐在社區應該有總幹事吧~~
我要申訴就直接找總幹事了.....
如果總幹事覺得我有理~~就會當面給保全"機會"教育....
如果保全依然故我或態度仍不佳~~總仔會上呈將保全請調或革職!!
GOLF 1.8T wrote:
我也當管委住戶意見多...(恕刪)



給當管委的一些意見嚕
我們住戶大會人都很多,因為管委們為了大家出席踴躍
所以會後都會發兩袋衛生紙,鼓勵大家參加會議,
當然會議一定要簽到,等會議結束後簽名領取,
這樣那些婆婆媽媽都會來參加會議,
反正衛生紙錢也是大家繳的管理費,鼓勵大家來開會的方法
我們社區這樣做效果還不錯喔
hap730914 wrote:
實在"有夠不爽"昨天...(恕刪)

撇開「奇摩子」的問題

就樓主的發言內容,有幾點要先釐清
1.那張違規單所言貴社區生活公約規定,樓主可以先去管委會辦公室或
管理公司總幹事室查該生活公約是否經貴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通過條件依各社區規約有所不同)

2.樓主的觀念不正確,規約修改並非管委會的權限,管委會的權限僅限執行規約內容,故凡有侵犯到住戶權利(無論是否為所有權人)均需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

以上個人擔任過管委會委員的經驗,希望能提供點幫助。
我只聽過住戶趕保全走,沒聽過保全叫住戶搬的.....
直接找管委,換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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