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newbie wrote:
人死後是沒法復生的。有萬分支一誤判可能都將是遺憾。大家都有人權跟大家都沒罪有什麼關係?! 一直說別人無知,但發言又不知有何邏輯。
不能就因為有誤判的可能性,就全盤廢除
有些死刑犯,在2 3審時連律師都不想請,仍然抱持著他殺人有理的意念,並且毫無教化可行性
這種人,可以說是毫無誤判,有必要留他們一條命來浪費納稅人的稅金嗎
廢死聯盟無賴的保這類人的命..在社會觀感上,又是如何呢
避免誤判,更加的嚴格化死刑判決才是重要
01newbie wrote:
法院判有罪就是有罪。至於要用什麼樣的處罰則有討論空間,但必須要透過立法程序來決定。有人說執行鞭刑太天真,如果民意要求並立法通過,為何不能執行?
討論空間不是隨口說說的
這就如同王女士事件一樣..上任幾年,卻不簽執行槍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