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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社工

DP4 wrote:
嗯做的好與不好,日後...(恕刪)

說得好!
+n
當然可以會同警察破門而入。
問題是怎麼知道現在要自殺?三更半夜燒個木碳,怎麼發現?

這次救了,那下次呢?
如果會討論制度
台灣很多狀況
就不會等出人命才被發現

那表示什麼

表示當官的。不管這事。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jokaichung wrote:
他沒有站在社工的角度去了解這件事
難怪會被其他社工界人士批評


個人可沒說社工該負全責,也沒說那位系主任講的就是全對的。

社工人員當然可以反彈可以委曲可以訴苦;但這次他們可是拿抵制該校社工系學生的出路來表達他們對這位系主任的不滿。

社工人員抵制該系學生出路這樣的做法和大家因為這位小妹妹的不幸而怪罪社工人員有什麼兩樣?
不願意接受幫忙的,死意堅強的要社工如何幫!
xallen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恕刪)


硬要出院的話..
要簽放棄治療的同意書
醫院沒哪麼笨
說風涼話大家都會。
假設那社工破門而入,然後那家長根本沒自殺。事後去告那個社工。社工100%會坐牢。
就算法官突然「良心發現」,故意不照法條來判。判社工無罪。

那代表什麼???????

1.法官判案不是照法律判,而是照自己心情判。我看我準備要移民了。
2.社工:雖然我無罪,但是每天跑法院累得要死,律師錢還是我自己出,政府根本不鳥我。我看我辭職算了。

所以這個案件根本是法律殺人,制度殺人,政府殺人。不過我也沒資格罵政府,因為爛政府也是爛人民選出來,所以我自己也要付責任。
這根本就是整個社會的問題,
都不願意彼此協助,
彭副教授和社工群只是代罪羔羊

鄰居和親人都不清楚才可悲
我是誰? 鼻孔癢!
簡單的說

整個體系長期處在一種粉飾太平的情況

不管什麼樣的事情大家都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媒體跟著火上加油.....

在此之前有幾個人關心過社工是在做什麼的?
看到這邊
還是有人沒了解一點
小女孩不是父母的財產
父母拒絕接受幫忙
但小女孩她有人權
而且她也說母親寫了遺書買了木炭
其實小女孩已經報案了
只是她報案得對象是老師
那警察要不要去了解一下是不是真的有人想拉她一起死
我們舉個例子好了
今天一個小女生跟老師說她被父親性侵
下體很痛
如果老師帶去保健室確認真有其事
請問該不該報警
該不該馬上把小女孩安置在別處
靜待調查
還是說直接聽父親的話
讓父親把小孩代回去
01很多美國人
可不可以請美國人講一下
要是像那位妹妹一樣
請問母親能帶得走小女孩嗎??
這已經無關社不社工了
因為這已經關係到人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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