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tar206 wrote:我們拿了30萬(含餅錢 金飾等等)聘金退了回來 雙方的東西都拿回來/退回去了?那剩下就不要理他啦,上3小法院?訂婚跟屁沒兩樣先不論誰是過失方,要求損害賠償就先把表列出來但損害賠償絕對不會有洗門風這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