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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商撞死送報生 檢方求刑2年半..檢察官.你是不是少加一個零阿

pooh0709 wrote:
l檢察官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將林克穎起訴,並具體求處2年6月徒刑
酒後肇禍,未施以救助,旋即逃逸,對被害人及家屬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
至今尚未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請法院從重量處2年6月徒刑

檢察官還真是好客氣.是不是少寫一個零阿..我覺得明明是從輕量處

感覺上像是日本的駐美x大兵強x日本女童一樣.好像是無關緊要的事情......(恕刪)


證據啊....
沒證據難道要用刑的啊...
還是要用泰國一樣..
呵...
就算啥都沒做...一樣搞死你!
所以說了
它不知道用了多少
把這件事情弄到這樣
從兩位數變到個位數
判刑少個0小朋友不知道多幾個0
台灣 - 一個真正有禮貌、熱情、善意 ,充滿生機、活力、快捷、有效率的國家-馬來西亞遊客對台灣的稱讚!!
另一版的天兵所下的標題,這就是愛台灣啊
這就是台灣啦~~
人命不值錢...
希望大家以後喝酒不開車~~
也要注意自己本身的安全~~保護自己也保護家人
pooh0709 wrote:
l檢察官依公共危險、...(恕刪)

才兩年半
有沒有看錯
意圖毀滅證據、潛逃出境、豪無悔意,說辭反反覆覆,
這個判決真是好樣的
COWCAR wrote:
這只是檢察官起訴喔..
等判下來有2年就要偷笑了..
....(恕刪)


差不多啦

依照台灣法官的習慣
大概是檢察官起訴的的價格打個8折~5折

而且刑期不到兩年好像可以緩刑

所以說連關都不用關啦

真是充滿人權的寶島




還記得3年前台南瓦斯行老闆喝酒撞死成大學生嗎
也是判2年半
喝酒撞死人逃逸 2年半算是公訂價了
小光圈的瞇瞇眼 更能看清這世間的一切
哇咧~~~怎麼連發這麼多張
莫非是怨念嗎
小光圈的瞇瞇眼 更能看清這世間的一切
哇咧~~~怎麼連發這麼多張
莫非是怨念嗎
小光圈的瞇瞇眼 更能看清這世間的一切
台中小康 wrote:
英商撞死送報生 檢方求刑2年半


節錄:檢方認為,林克穎酒後肇禍,未施以救助,旋即逃逸,對被害人及家屬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至今尚未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請法院從重量處2年6月徒刑。


比照:急就醫?躲酒測? 張榮味司機撞人肇事

節錄:雲林警方:「(黃姓司機)因為受傷先去醫院就醫,應該是不算(肇事逃逸),因為他的車子還在現場啊。」

以上兩種結果證明"特權"是可以影響警方判斷的。


請大家關注:撞了人,駕駛跑了,不算肇事逃逸??

不要讓警方包庇特權之情況繼續下去。...(恕刪)


難怪廢死聯盟說 法官不公
=> 癈死一開始只為了保護司法不公或是檢察體系有問題而存在

因為實在太扯 ..
看看新聞台是否會報下 ..

其實大家都太機動了
酒後肇禍,怎麼可能只求刑2年半
這一定是幻覺,嚇不倒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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