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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站友的協助!有認識的醫生嗎?

異位性皮膚炎可以不用當兵~~

給你一個案例吧~
我同梯~有先天性膝蓋軟骨退化~領有殘障手冊~
結果體檢時一樣被判定乙等體位~
到部隊後~連營長都說你這樣子怎麼還能當兵阿~
因為他只要全副武裝就站不起來~之後再去申請複檢~一樣沒過~
到最後跟我一起退伍~

有殘葬手冊都這樣了~我看你弟要變更體位難哦~~
還是趕快入伍當一當才不會東想西想的~
基本上可以體檢免役的~很多都是有計劃的~而且在入伍體檢前幾年就開始有病歷在醫院了~
這種免役的機會較大~
如果是畢業前才想要想辦法不當兵~通常是不會過的~除非發生啥重大傷害~
說道替代役._.+
有機會申請外交替代役也不錯耶0 0!
去年在瓜地馬拉的時候,曾受到某派駐在當地的替代役男Rudy兄熱情招待
才發現,只要不是派駐到超落後地區的外交替代役真是天堂...
要是這個可以自願簽..貓願意簽個十年
停權計數:3次
建議要爭取就爭到都不用當…
不然一入伍就儘量不要再提(以免到時被當成"裝死")
把外用藥,抗組織胺還有流汗擦拭身體用的棉質小方巾準備好。
(通常一操…沒人會有空"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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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也會嚴重地加重異位性皮膚炎病情。
或許你們家人要再想想你弟還有啥事不能做的…幫他爭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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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MAX0313 wrote:
替代役已經很好了除了...(恕刪)


家裡長輩也覺得說要當兵是比較好的,
可是我弟他確實有相當程度的不適合!
而且替代役可以每天返家嗎?
怎麼身邊的朋友有些說可以,
可是我看內政部的網站卻好像不行!
如果不能返家居宿,
那真的就要傷腦筋了!
因為就算真的去當替代役,
我弟他也不適合跟別的役男同住!
roger779660 wrote:
貓大,我找到了!在[一般]裡面的溼疹裡面,
上面載到:佔體表面積五分之一,且經治療3個月未癒者!
我弟他有達到此標準!
應該可以申請改判對吧?

光這個"經治療3個月未癒"就很有文章了
很多異位性皮膚炎 都是類固醇塗下去 幾個小時到一天以內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 (抓傷的傷口除外)
至於長期使用類固醇的副作用 呵 外表不見得看得出來 而且三個月也不見得就會有
這個部分的認定就要看軍醫院和部隊長官的良心了
給你我的案例參考!!
我本身是振發性心律不整,平時生活沒問題,我大學跑1600有中途發作也可以咬牙跑完
不過我再當兵前七天才知道,因為我之前再大醫院跟醫生說我常常心跳很快(成大)
因為我不死心在去掛號,在等待的時候發作趕快叫護士給我良心電圖的,算是運氣,不過那時也常常那時發作,所以也算是預先算好的。(這是當兵前七天)
那一次後,再掛了一次號照超音波,醫生才開證明給我(前3天吧)
雖然我知道應該不必當,但是我不想要在去副檢,直接去當啦,當然也想玩玩65K2拉
金去當天還有體檢,把證名拿給醫官,複檢效率特別好,3天就再你到醫院一次(爽)
當了8天就出來啦,而且還賺了1280元,不過為了當冰花了兩千塊吧,手錶啦等等....
再大醫院申請複檢要一個月到兩個月
我要說的重點來啦,不介意的話進去再複檢,一來效率好,二來要是真的要當的話才不會浪費到時間
再家裡等過一個月右一個月也不是辦法阿
我朋友一位性皮膚炎,當了12天國民兵,也沒啥問題
他在永康榮民醫院看的(安排的複檢),他本來不知道易位性皮膚炎可以不必當,他本來是扁平族打申請替代役去複檢
沒想到醫生卻說它意味性皮膚炎當12天就好。
當然我不知道異位性皮膚炎是否有嚴重輕微之分,不過提供個資料給你參考。
不過他光複簡阿等公文下來阿,就花了3個多月,FYI
異位性皮膚炎要不要當兵我不知道,我也是有先天性的異位性皮膚炎。醫囑是說要常常保持清潔,要避免曬太陽,平常吃東西要小心,避免吃海鮮之類易引發過敏的食物.......

所以我在爭取當兵的機會時,遇到些小麻煩,我也去取得這種病症並不會傳染的證明。最後判定甲種體位(我沒有近視,當時視力2.0,退伍15後,視力有些衰退,左1.5右2.0)。第一次抽籤(高中以上)很幸運的抽到海軍陸戰隊,後來第二次抽籤(大專以上)抽到空軍。

當兵是一件很奇妙的過程,所有身體上的疑難雜症再這時候都通通消失。新訓中心的時候,天天在35度的高溫下揮汗,在南台灣惡毒的太陽下出操,常常弄得滿身泥土;當兵也是有什麼吃什麼沒的選,這時候後反而什麼病、痛、炎、癢都不藥而癒,大概是余少也賤,有欠磨練吧。經過這兩年的惡操,退伍後異位性皮膚炎反而對我根本不造成影響,日子照常過,海鮮大口吃。以前空氣一不好,馬上就過敏,現在反而不受影響。這大概是當初始料未及的。

不過這是陳年往事了,只是說說我的經驗罷了。
那些長久以來享有諸多權利的人,忘了這是由許多人犧牲奉獻換來的。
typo wrote:
建議要爭取就爭到都不...(恕刪)


異位性皮膚炎的患者真的很辛苦,
不是當事者或是家人絕對沒有辦法體會的!
癢的時候,會抓到破皮的!
常常是傷痕累累,
小的時候,因為抵抗力較弱,
動不動就會細菌感染,
全身四肢都會發炎化膿,
這時候就需要靠類固醇來控制!
是很有效沒有錯,不過對身體很不好!

我老弟他也很想跟一般人一樣當兵!
不過真的沒辦法,所以才會想申請改判!
roger779660 wrote:
異位性皮膚炎的患者真的很辛苦,
不是當事者或是家人絕對沒有辦法體會的!(恕刪)


我爺爺/我爸/我哥/我 都有 (異位性皮膚炎+當兵,爺爺是被抓去當所謂的"日本兵")

roger779660 wrote:
這時候就需要靠類固醇來控制!
是很有效沒有錯,不過對身體很不好!...(恕刪)


其中一項是毛囊炎…然後就發現每天又多出一種藥擦。(皮膚外觀有多難看就不用說了…)

roger779660 wrote:
不是當事者或是家人絕對沒有辦法體會的!(恕刪)


我不能同意您更多了。
當兵時發現與其他弟兄的身/心/家庭狀況/人生際遇比起來…
異位性皮膚炎是什麼我都體會不到了。


知道您愛弟心切啦…該是他的權利就爭到底吧。



而且替代役可以每天返家嗎?
怎麼身邊的朋友有些說可以,
可是我看內政部的網站卻好像不行!
如果不能返家居宿,


以上皆是內政部及各單位主管的規定

但是規定是人定的咩

所以還是有變通之道的

如果關係打好 又真的住很近

一般單位會基於你不會惹事(很多晚上喜歡趴趴走又到處惹事)

而且管理方便之由

私底下讓你返家住宿(這並不是一定 但有很多都可以)

不過督勤來的時候

還是會緊急CALL你回來讓人家看一下

另外一種 合於規定 而且返家不會有事的是

公共行政役(<-好像是這個名字吧)

一種是替代役的幹部

另外一種就是在各鄉鎮區公所

但是這種的申請 是要雙親六十五歲以上和一些蠻慘的狀況

才有可能申請得到

(噓......就我本人而言 除了兩個月的訓練不在自家睡以外

下單位後 我睡在宿舍的時間 不超過一個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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